表面處理工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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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制定本規程是為了規范表面處理工的操作。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有表面處理工崗位的生產車間或作業場所。
3. 操作規程
3.1法蘭處理工安全操作規程
3.1.1當班人員工作時,應穿戴好防護用品。
3.1.2法蘭槽應有抽風設備,工作時應將風機全部打開,如風機運轉不正常,應停機檢修。
3.1.3工作前應檢查設備接地情況,并檢查儀表是否良好。
3.1.4工作中應按工藝要求經常調整好法蘭溶液的化學成分。
3.1.5加水調整法蘭槽溫度時,冷水應沿槽壁緩慢加入,防止鹼液濺出。
3.1.6當液濺到衣服和皮膚上時,應立即用冷水沖洗干凈。
3.1.7工作完畢,應立即將設備附近的地面沖洗干凈。
3.1.8廢液應集中回收或經中和統一處理。
3.2酸洗處理工安全操作規程
3.2.1酸洗人員工作時,應穿戴好防護用品。
3.2.2酸洗槽應有抽風設備,倒酸溶液和酸洗過程中,均應開動風機,酸洗槽周圍應加遮攔。
3.2.3運送酸洗液或向槽內注入酸液時,應有專用的抬具和夾具,不準站在槽沿上。
3.2.4配制酸液時,應先向槽內注水,然后再將酸液緩慢注入槽內,如配制混合酸,則先向槽內注水,然后向槽內注入鹽酸,最后加硫酸,配制過程中嚴禁傾倒。
3.2.5所需酸洗工件的溫度應符合規定。
3.2.6工件入槽應盡量緩慢進入液面,嚴禁將堿性物質帶入酸槽內,人體沾上酸液應立即沖洗,工作場地應備有必要的藥品。
3.2.7酸洗后的工件應立即清洗干凈,并按規定,中和工件表面的酸性。
3.2.8經常檢查工夾具、起重設備和通風管道受腐蝕的情況,發現問題應立即修理更換,大型工件及板料酸洗時,行車及其它專用吊具應經常檢查,定期更換或維修,在槽面上工作時,應對槽面加蓋。
3.2.9酸的保存,貯藏應遵守有關規定,廢酸液應集中回收或統一處理,用管子引流酸或廢液時,不準用口吸。
3.3磷化處理工安全操作規程
3.3.1工作前按規定穿戴好防護用品。打開通風系統,檢查是否完好。
3.3.2對化學去油槽及酸槽,在工作中要加水時,必須用膠皮管子在遠距離緩慢加入。
3.3.3除油槽內使用溫度不許超過120°C。
3.3.4烘烤箱使用溫度不要超過規定值。
3.3.5配制各種溶液時,必須熟悉化學物品的性能,按比例、按規定先后次序緩慢加入。
3.3.6工作場地嚴禁飲食,有易燃物的地方,禁止吸煙和使用電爐。
3.3.7對化學物品、易燃品,要在指定地點保存,并有專人負責。
3.3.8工件入槽應利用起吊設備并要慢速下降,緩慢進入液面,防止化學溶液飛濺。酸、堿液沾上皮膚時,應立即用清水洗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