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分析工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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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使用前應檢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夠高,檢查時應將容器用布包好。
3.1.5.2使用氧氣時應注意:
a.能使氧氣瓶受碰撞或沖擊。不許用人背或在地下滾動辦法運氣瓶,立著使用應有固定措施,開氣時氣嘴不能對人。
b.氧氣瓶不能放在電爐、暖氣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氧氣瓶旁抽煙。
c.氧氣瓶必須有減壓閥才能使用。
d.氧氣瓶、氧氣表以及導管,禁止與油類物質接觸。
e.氧氣不能用完,瓶內至少保持20kg/cm2的壓力。
3.1.5.3有爆炸危險性的藥品(過氧化鈉、濃高氯酸等),在實驗室內只許放一小部分,并應保存在干燥陰涼的地方。
3.1.5.4禁止濃硫酸和結晶狀高錳鉀接觸。
3.1.5.5禁止和有機物一起研磨氯酸鉀。
3.1.5.6禁止和有機物質一起研磨硝鹽。
3.1.5.7乙炔銅、乙炔銀的干粉最易爆炸,故在實驗完時,將它和溶液一同倒在室外,用土埋住。
3.1.5.8使用乙醚,首先應按下列方法檢查過氧化醚是否存在,取10毫升乙醚于試管中,加入新制10%碘化鉀溶液一毫升,搖勻后放置一分鐘,如乙醚層顯黃色,則不能用此乙醚。
3.1.6化學試驗一般操作規則。
3.1.6.1配制稀硫酸時,必須在燒杯和錐形瓶等耐熱容器內進行,并必須緩緩將濃硫酸加入水中,配制王水時,應將硝酸緩緩注入鹽酸,同時,用玻璃棒隨時攪拌,不準用相反次序操作。
3.1.6.2一切試劑瓶要有標簽,有毒藥品要在標簽上注明。
3.1.6.3溶解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發熱物時,必須在耐熱容器內進行。
3.1.6.4嚴禁試劑入口,如須以鼻鑒別試劑時,須將試劑瓶遠離,用手輕輕煽動,稍聞其氣味,嚴禁鼻子接近瓶口。
3.1.6.5折斷玻璃管(棒)時,須用鋼銼在折斷處銼一小槽,再墊布折斷。使用時要把斷口燒成圓滑。如將玻璃管(棒)插入橡皮管或橡皮塞時,應墊布插之,防止折斷傷手。
3.1.6.6嚴禁食具和器具混在一起或互相挪用。
3.1.6.7易發生爆炸的操作,不得對人進行,例如二氧化鈉溶融時,坩堝口不得對著人,并應事先避免可能發生的傷害,必要時,應戴好防護眼鏡或設防護擋板。
3.1.6.8一切發生有毒氣體操作,須于通風柜內進行。通風裝置失效時,禁止操作。
3.1.6.9一切固體不熔物及濃酸嚴禁倒入水槽,以防堵塞和腐蝕水道。
3.1.6.10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時,應立即洗干凈,不得靠近明火。
3.1.6.11開啟大瓶液體藥品時,須用鋸將石膏鋸開,禁止用它物敲開,以免瓶頸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