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板廠危險化學品管理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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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為了對危險化學品實行嚴格有效的控制管理,防止在采購、生產、貯存、轉運、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火災、爆炸及中毒事故,保障公司員工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程序。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銅板帶廠范圍內采購、生產、貯存、轉運、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
3 職責
3.1生產安保科
3.1.1 參與對危險化學品安全防范監督檢查。
3.1.2 配合人力資源部組織各單位從事危險化學品活動人員進行安全知識、職業衛生防護。
3.1.3 對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理實施監督管理,組織或參與調查危險化學品的事故和環境污染事件。
3.1.4 督促購買、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或部門,制、修訂安全防范管理規章制度、措施,落實安全責任制。
3.1.5 負責對民爆器材的儲存、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管理,對存在的問題,責令限期整改并對整改結果進行跟蹤評價。
3.1.6負責公司各種消防器材的配備。
3.1.7產品研發技術檢測中心負責本單位化學分析用的各種氧化劑、腐蝕性或有毒試劑在領用、使用過程中的監督、檢查管理。
3.1.8各車間負責本單位危險化學品領用、使用過程中的監督、檢查管理及應急預案編制、培訓和演練。
3.2 材料科
3.2.1 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廠家有關資質證書的審查。
3.2.2 編制危險化學品的采購計劃,采購符合國家職業健康安全標準的產品。
3.2.3 參與危險化學品的驗收工作。
3.2.4 建立危險化學品檔案。
3.2.5組織對危險化學品入庫的驗收工作。
3.2.6 統計銅板帶廠各單位使用或儲存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編制供應計劃。
3.2.7負責油庫等重大危險源點的安全監控、檢查工作。
3.2.8 協助公安部門調查、偵破危險化學品丟失、被盜案件。
3.2.9 參與調查和處理危險化學品管理、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事故。
4. 工作程序
4.1采購管理
4.1. 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規定,供應銷售部應審驗供貨方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質量檢驗證及產品合格證。
4.1.3供應銷售部應索取“一簽一書”,即:安全標簽和安全技術說明書。認真做好核對,并將說明書提供給相關單位。
4.1.4 危險化學品的采購管理嚴格按計劃執行。
4.2 運輸管理
4.2.1 外購的危險化學品均由廠家負責運輸,供應銷售部在與廠家簽訂供貨合同時,就運輸過程中的安全事項,應在合同中有明確的條款規定;自己運輸應符合《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的規定。
4.2.2乙炔、氧氣的運輸應符合國家《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