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品廠監視和測量裝置的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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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 所有檢測器具,皆應確保在適宜的環境條件下貯存和合理使用,以防變形而失準。
4.6 監視和測量裝置偏離校準狀態的控制
4.6.1在使用時,如果發現測量裝置失效或偏離校準狀態時,應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質管科。質管科追蹤使用該裝置檢測的產品流向,評價以前放行產品的有效性并作好記錄。應立即對失效或偏離校準狀態的測量裝置重新修理、校準。
4.6.2 對無法修復的裝置,經責任部門確認后,報廠長批準,作報廢處置。報廢的檢測器具應及時從使用現場撤離,以防止誤用。
5 相關文件
無
6 質量記錄表式
《計量管理臺賬》
《計量校準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