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 茄果類蔬菜 NY/T655—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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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有機氯和擬除蟲菊酯類農藥多種殘留的測定
NY/T 391 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技術條件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綠色食品 green food
遵守可持續發展原則,按照特定生產方式生產,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的,無污染的安全、優質、營養類食品。
[NY/T 391—2000,定義3.1]
3.2
同一品種 same variety
植物學特征及生物學特性相同的群體。
3.3
成熟度 maturity
產品成熟的程度。
3.4
色澤 color
產品具有本品種應有的顏色和光澤。
3.5
果形 fruit shape
果實具有本品種固有的形狀。
3.6
新鮮 freshness
果實有光澤、硬實、不失水。
3.7
清潔 cleanness of fruit surface
產品沒有泥土及其他污染物。
3.8
腐爛 decay
產品由于微生物滋生而遭破壞。
3.9
整齊度 uniformity
產品在形狀、大小一致的程度。
3.10
異味 undesirable odor
非本產品具有的氣味。
3.11
灼傷 heat injury
因受強光照射使果面溫度過高而造成的傷害。
3.12
冷害 cold injury
在冰點以上低溫中發生的生理傷害。
3.13
凍害 freezing injury
在冰點或冰點以下的低溫中發生組織凍結,無法緩解所造成的傷害。
3.14
病蟲害 disease and pest injury
因病蟲侵襲所產生的危害。
3.15
機械傷 mechanical wound
因外力所造成的損害。
4 質量要求
4.1 環境
產品產地的環境條件應符合NY/T 391--2000的規定。
4.2 感官
感官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綠色食品茄果類蔬菜感官要求
品 質
規 格
限 度
1同一品種、成熟適度、色澤好、果形好、新鮮、果面清潔
2無腐爛、異味、灼傷、冷害\凍害、病蟲害及機械傷
規格用整齊度表示。同規格的樣品其整齊度應≥90%
每批樣品中不符合品質要求的按質量計總不合格率不得超過5%
注:腐爛、異味和病蟲害為主要缺陷。
4.3 營養指標
營養指標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綠色食品茄果類蔬菜營養指標
項 目
番 茄
辣 椒
茄 子
維生素C/(mg/100g)
≥12
≥60
≥5
可溶性固形物/(%)
≥4
—
—
總酸/(%)
≤5
—
—
番茄紅素/(mg/kg)
≥4,≥8(加工用)
—
—
4.4 衛生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