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認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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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使用綠色食品標志所需上報的材料
申報申色食品標志應包括以下材料:
1、企業的申請報告 (樣本)
2、《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一式兩份)(樣本)
3、《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樣本)
1)、生產企業概況 (表一)
(2)、農藥、肥料使用情況 (表二)
“農藥、肥料使用情況”必須由種植單位填寫和蓋章,并附種植規程。農藥應填化學名稱和通用名稱,盡可能附上農藥說明書。農產品收獲時間一定要填,便于抽檢。
(3)、畜(禽、水)產品飼養(養殖)情況表 (表三)
由飼養(養殖)單位填寫和蓋章,并附飼養(養殖)規程。
(4)、加工產品生產情況 (表四)
表四“加工產品生產情況”應填報全部原料。添加劑(發色劑、色素、穩定劑、調味劑等)、防腐劑用量應填報%或‰,不得填報多少公斤之類量詞,可附添加劑、防腐劑產品說明書。此外隨表四要附報加工操作規程。
4、農業環境質量監測報告(由綠色食品定點環境檢測機構出具)
(1)、土壤分析結果
(2)、大氣分析結果
(3)、農田灌溉用水水質分析結果
(4)、加工用水水質分析結果
(5)、畜禽飲用水水質分析結果
(6)、漁業用水水質分析結果
5、農業環境質量現狀評價(由綠色食品定點環境檢測機構出具)
6、農業環境質量現狀調查(由綠色食品定點環境檢測機構出具)
7、省綠辦考察報告及《企業情況調查表》
8、產品的企業標準及企業質量管理手冊(企業標準必須在當地技術監督部門備案)
9、商標注冊證的復印件
10、企業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動物檢疫防疫證復印件
11、原料購銷合同(原件、附購銷發票復印件)
12、農藥、肥料、獸藥、食品添加劑等標簽復印件或照片
13、申報產品的現用包裝式樣及根據《綠色食品標志設計手冊》設計的新包裝方案
14、其它(如申報產品有獲獎證書、HACCP、ISO認證證書等 ,已一并附報)
三、具備哪些條件的企業可以申報綠色食品標志
《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辦法》第五條中規定:“凡具有綠色食品生產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均可作為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權的申請人”。隨著綠色食品事業的發展,申請人的范圍有所擴展,為了進一步規范管理,對標志申請人條件做如下規定:
1、申請人必須要能控制產品生產過程,落實綠色食品生產操作規程,確保產品質量符合綠色食品標準;
2、申報企業要具有一定規模,能承擔綠色食品標志使用費;
3、鄉、鎮以下從事生產管理、服務的企業作為申請人,必須要有生產基地,并直接組織生產;鄉、鎮以上的經營、服務企業必須要有隸屬于本企業,穩定的生產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