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綠色食品認證工作程序
最近更新: | 人氣: 16491
共3頁: 上一頁 1 [2] [3] 下一頁
一、申報認證
1. 認證申請
1.1 申請人向其所在市綠色食品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綠辦)領取《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等有關資料,或從浙江農業信息網綠色食品子網(網址http://www.zjagri.gov.cn)下載。
1.2 申請人填寫并向所在市綠辦遞交《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證執行綠色食品標準和規范的聲明;
(2)生產操作規程(種植規程、養殖規程、加工規程);
(3)公司對“基地+農戶”的質量控制體系(包括合同、基地圖、基地和農戶清單、管理制度);
(4)產品執行標準;
(5)產品注冊商標文本(復印件);
(6)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7)企業質量管理手冊;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 受理及文審
2.1 市綠辦收到上述申請材料后,進行登記、編號,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認證材料的審查工作,并向申請人發出《文審意見通知單》。
2.2 申請認證材料不齊全的,申請人收到《文審意見通知單》后10個工作日內提交補充材料。
2.3申請認證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請人本生長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請。
2.4 申請認證材料合格的,執行第3條。
3. 現場檢查
3.1市綠辦制定現場檢查計劃,并在計劃得到申請人確認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檢查員進行現場檢查。
3.2檢查員根據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中綠中心)《綠色食品檢查員工作手冊》和現場檢查計劃要求,按現場檢查表中檢查項目進行逐項檢查。每位檢查員單獨填寫現場檢查表和現場檢查意見。現場檢查工作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檢查后2個工作日內向市綠辦遞交現場檢查評估報告。
3.3現場檢查不合格,市綠辦書面通知申請人,認證結論按不通過處理,本生產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