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的理解 第二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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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應建立并保持程序,確保處于各有關職能和層次的員工都意識到:
·符合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程序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的重要性;
·在工作活動中實際的或潛在的職業健康安全后果,以及個人工作的改進所帶來的職業健康安全效益;
·在執行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和程序,實現職業健康安全骨理體系要求,包括應急準備和響應要求(見4,4.7)方面的作用和職責;
·偏離規定的運行程序的潛在后果;
·培訓程序應考慮不同層次的;
·職責、能力及文化程度;
·風險。
目的和意圖:
本要素的目的在于:增強員工的職業健康安全意識,確保員工有能力履行相應的職責并完成可影響工作場所內職業健康安全的工作任務。
理解要點:
員工的意識和能力是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成功實施和有效運行的關鍵,培訓、意識和能力是組織建立和保持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重要人力資源保障。
培訓只是手段,而增強員工職業健康安全意識并使其達到必要的工作能力才是真正目的。為此,組織需:
①識別培訓需求
②制定培訓方案
③建立培訓程序
④評價培訓效果
⑤記錄
組織需保存個人培訓和能力的合適記錄,包括教育、培訓、經歷、技能等記錄。
協商和溝通(4.4.3)
GB/T28001—2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規范
4.4.3協商和溝通
組織應具有程序,確保與員工和其他相關方就相關職業健康安全信息進行相互溝通。組織應將員工參與和協商的安排形成文件,并通報相關方。
員工應:
·參與風險管理方針和程序的制定和評審;
·參與商討影響工作場所職業健康安全的任何變化;
·參與職業健康安全事務;
·了解誰是職業健康安全的員工代表和指定的管理者代表(見4.4.1)
目的和意圖:
協商和溝通的目的在于:
——確保與員工和其他相關方就相關職業健康安全信息進行相互溝通;
——鼓勵所有受組織運行影響的人員參與組織良好的職業健康安全實踐,并對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和目標給予支持。
理解要點:
協商和溝通是體現組織職業健康安全管理“人人有關、人人有責”精神的重要途徑,是員工和其他相關方積極參與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事務的必要保證。
組織只有建立和保持有效的協商和溝通機制,才能使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各要素更充分適宜于組織的各職能、各層次,并得到更有效實施。
協商和溝通的方式
——組織應建立形成文件的有關協商和溝通的程序,并按程序與員工和其他相關方進行協商和溝通。
文件(4.4.4)
GB/T28001--2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規范
4.4.4文件
組織應以適當的媒介(如:紙或電子形式)建立并保持下列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