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和《職業教育法》以及《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確定的就業準入職業目錄等規定,對從事技術復雜、通用性廣、涉及到國家財產、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費者利益的職業(工種)的勞動者,經過培訓,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就業上崗。
化學檢驗員考證培訓主要內容包括:
1.化學檢驗基礎;
2.誤差分析和數據處理;
3.常用化學分析技術;
4.常用儀器分析技術;
5.化學危險品管理;
6.儀器實操。
7.微生物檢驗技術。
化學檢驗員考證培訓考證:
化學檢驗工職業資格證考試是為了提高全國化工行業各企業自我把關能力和化驗員的實際操作業務水平,配合開展的化工產品燃料、涂料、壓縮液化氣體、溶解乙炔、化學試劑、有機無機產品、氯堿產品、化肥等產品)換(發)生產許可證工作及批準證書換發證工作。
化學檢驗員考證鑒定方式:
化學檢驗員考證分理論考試和技能考核,結業后,頒發相應級別化學分析工程師、化學檢驗員崗位技能資格證書能力證書由相關鑒定中心和協會頒發,(證書長期有效,無需年審,該證書是化工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技能水平的憑證)。正常通過率高達97%以上,一次不通過免費再培訓直到通過為止。
化學檢驗工(員):包括從事礦物、試劑、溶劑、染料、水泥、氣體、焦化、農藥、水處理等崗位,用抽樣檢查方式對化工品進行化學分析檢驗的人員(使用化學分析儀器和理化儀器等設備,對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及中間過程進行檢驗、檢測、化驗、監測、分析的人員)
水質檢驗員:從事水質分析、化驗和檢測的人員;
污水處理工:污水處理人員、工業廢水檢測人員、生產廢水處理人員、城市供水處理人員等;
水質化驗監測工:從事污水處理化驗和日常檢測工作人員。
電話 1 8 6 2 7 8 5 0 1 8 3
1.化學檢驗基礎;
2.誤差分析和數據處理;
3.常用化學分析技術;
4.常用儀器分析技術;
5.化學危險品管理;
6.儀器實操。
7.微生物檢驗技術。
化學檢驗工(員):包括從事礦物、試劑、溶劑、染料、水泥、氣體、焦化、農藥、水處理等崗位,用抽樣檢查方式對化工品進行化學分析檢驗的人員(使用化學分析儀器和理化儀器等設備,對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及中間過程進行檢驗、檢測、化驗、監測、分析的人員)
水質檢驗員:從事水質分析、化驗和檢測的人員;
污水處理工:污水處理人員、工業廢水檢測人員、生產廢水處理人員、城市供水處理人員等;
更新時間:2022/7/26 15:4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