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食品安全員/食品安全管理師/食品安全總監證書培訓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下稱《規定》),進一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相關規定,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強化企業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責任,規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行為。
上、下班應履行的五常
上班前
1.常組織:對自己的工作場所進行全面檢查,盤點需要物品的存量及預見需要量。
2.常整頓:目視責任區域內各類物品是否落實定置定位,有名有家。
3.常清潔:目測責任區域的環境是否整潔、明亮,隨手清除掉不需要物品。
4.常規范:檢查所在工作場所地面、臺面、墻面、物品的定位、劃線、標示是否正確、清楚、符合。
5.常自律:自查個人衛生,自省五常守則。
下班前
1.常組織:拋掉不需要的物品或回倉 。
2.常整頓:所有用過的物品、用具都放到各自應放位置。
3. 常清潔:抹凈自己用過的工具、物品、儀器和工作臺面并清潔地面。
4. 常規范:固定可能脫落的標簽、檢查整體是否保持規范、不符合的及時糾正 。
5. 常自律:今天的事情今天完成,檢查責任區清潔整理工作是否完成,工作服是否需要更換,并為明天工作做好準備。
一、食品安全員/食品安全管理師/食品安全總監培訓
填寫報名表,付款,培訓,考核
二、食品安全員/食品安全管理師/食品安全總監培訓對象
凡從事農副產品、糧油及制品、乳制品、酒類、飲料、罐頭、肉類及制品,調味品、食品添加劑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主管食品研發、采購、質量、實驗室檢測、安全標準、法律法規及餐飲業集體用餐單位負責人、 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品安全負責人、 大專中小院校托幼后勤食品安全分管領導, 流通監督管理工作人員等。
三、食品安全員/食品安全管理師/食品安全總監培訓內容
1、食品安全知識
2、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食品生產安全管理要求:食品安全各環節的管理、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
3、餐飲食品安全
4、食源性疾病的預防與處置
5、標簽
CAC于1997年正式將有關風險性分析方法的內容列入《法典程序手冊》中,包括"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危害性分析術語"以及"CAC一般決策中有關食品安全性評估的原則說明"等,指出法典有關健康、安全的決策都要以危害性評估為基礎,依照特定步驟以公開的形式進行,盡可能應用定量資料描述出危害性的特征,并將之與危害性管理的功能相區分。《法典程序手冊》還敦促各國采用統一的指標原則,促進有關食品安全措施的協同一致。目前,風險分析已被公認為制定食品安全標準的基礎。
四、食品安全員/食品安全管理師/食品安全總監培訓
屋頂與天花板要求
•加工經營場所天花板的設計應易于清掃,能防止害蟲隱匿和灰塵積聚,避免長霉或建筑材料脫落等情形發生。
•食品處理區天花板應選用無毒、無異味、不吸水、不易積垢、耐腐蝕、耐溫、淺色材料涂覆或裝修,天花板與橫梁或墻壁結合處有一定弧度;水蒸汽較多場所的天花板應有適當坡度,在結構上減少凝結水滴落。清潔操作區、準清潔操作區及其他半成品、成品暴露場所屋頂若為不平整的結構或有管道通過,應加設平整易于清潔的吊頂。
•烹飪場所天花板離地面宜2.5m以上,小于2.5m的應采用機械排風系統,有效排出蒸汽、油煙、煙霧等。
衛生間要求
•衛生間不得設在食品處理區。
•衛生間應采用水沖式,地面、墻壁、便槽等應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易積垢的材料。
•衛生間內的洗手設施,宜設置在出口附近。
•衛生間應設有效排氣裝置,并有適當照明,與外界相通的門窗應設有易于拆洗不生銹的防蠅紗網。外門應能自動關閉。
•衛生間排污管道應與食品處理區的排水管道分設,且應有有效的防臭氣水封。
五、食品安全員/食品安全管理師/食品安全總監培訓
預防食物中毒注意事項
•細菌性食物中毒常見原因
•生熟交叉污染。如熟食品被生的食品原料污染,或被與生的食品原料接觸過的表面(如容器、手、操作臺等)污染,或接觸熟食品的容器、手、操作臺等被生的食品原料污染。
•食品貯存不當。如熟制高風險食品被長時間存放在10℃至60℃之間的溫度條件下(在此溫度下的存放時間應小于2小時),或易腐原料、半成品食品在不適合溫度下長時間貯存。
•食品未燒熟煮透。如食品燒制時間不足、烹飪前未徹底解凍等原因使食品加工時中心溫度未達到70℃。
•從業人員帶菌污染食品。從業人員患有傳染病或是帶菌者,操作時通過手部接觸等方式污染食品。
•經長時間貯存的食品食用前未徹底再加熱至中心溫度70℃以上。
•進食未經加熱處理的生食品。
•化學性食物中毒常見原因
•作為食品原料的食用農產品,在種植養殖過程或生長環境中受到化學性有毒有害物質污染或食用前有毒農藥或獸藥殘留劑量較多。
•食品中含有天然有毒物質,食品加工過程未去除。如豆漿未煮透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未徹底去除,四季豆加熱時間不夠使其中的皂素等未完全破壞。
•食品在加工過程受到化學性有毒有害物質的污染。如誤將亞硝酸鹽當作食鹽使用。
•食用有毒有害食品,如毒蕈、發芽馬鈴薯、河豚魚。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要求
•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和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在上崗前應取得健康證明。
•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進行臨時健康檢查。
•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建立每日晨檢制度。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人員,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食品安全員,食品安全管理師,食品安全總監報名
1、餐飲流通企業投標
2、審核
3、申請生產經營許可證
4、食品安全員培訓,食品安全管理師,食品安全總監
凡從事農副產品、糧油及制品、乳制品、酒類、飲料、罐頭、肉類及制品,調味品、食品添加劑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主管食品研發、采購、質量、實驗室檢測、安全標準、法律法規及餐飲業集體用餐單位負責人、 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品安全負責人、 大專中小院校托幼后勤食品安全分管領導, 流通監督管理工作人員和各級政府負責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等。
更新時間:2024/2/14 1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