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C指令
最近更新:2014/7/3 | 人氣: 17772
EC符合性聲明必須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 新指令的引用;
2) 按第九條(1)對設備的標識;
3) 制造商、它在歐盟內的授權代表(適用時)的名稱和地址;
4) 聲稱的符合性根據注有時間的引用規范作出,保證設備的符合性符合新指令的規定;
5) 發布聲明的時間;
6) 制造商或其授權代表的授權簽字人的身份和簽名。
新指令附錄2規定的符合性評定程序
1) 制造商應根據相關的現象對設備進行電磁兼容評定,以便滿足附錄1第一點中的保護要求。如果所有相關協調標準都得到了正確應用,則認為完成了電磁兼容評定。
2) 電磁兼容評定應考慮所有預期的工作條件。如果設備有多種配置,則電磁兼容評定應在制造商規定的所有配置下進行以確保設備滿足附錄1第一條的保護要求。
3) 根據附錄4的規定,制造商應編制技術文件用以作為設備符合新指令基本要求的證據。
4) 按管理機構的要求,從該設備最后生產的日子往后計算,制造商或其在歐盟內的授權代表應至少保存技術文件10年。
5) 制造商或其在歐盟內的代表應用EC符合性聲明來證明設備符合所有相關基本要求。
6) 按管理機構的要求,從該設備最后生產的日子往后計算,制造商或其在歐盟內的授權代表應至少保持EC符合性聲明10年。
7) 如果制造商或其在歐盟內的代表均未確定,則管理機構要求保持EC符合性聲明和技術文件的義務由將設備投放到歐盟市場的人承擔。
8) 制造商應采取所有必要的措施確保產品的制造是根據第三點所指的技術文件和新指令的規定進行的。
9) 應根據附錄4中的規定編制技術文件和EC符合性聲明。
如果制造商或其授權的代表愿意,還可以按附錄3規定的程序進行評定。
新指令附錄3規定的符合性評定程序
1) 本程序由附錄2和以下內容組成;
2) 制造商或其在歐盟內的代表應將技術文件提交給NB,由它進行評定。制造商或其代表應向NB規定基本要求中的哪些方面必須由NB評定;
3) NB對技術文件進行審查,并評定技術文件是否恰當地證明了指令中需要評定的要求得到滿足。如果符合性得到了確認,NB將為制造商或其代表頒發證書。證書內容應限于NB針對基本要求已評定的那些方面;
4) 制造商把NB的證書加到技術文件里。
其它標識和信息
新指令第九條"其它標識和信息"為新增內容。考慮到簡化產品的符合性評定程序時賦予了制造商更多的權利,為了避免風險,通過以下標識和信息,可以極大地方便歐盟對產品的管理,降低各種管理費用。新增的內容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