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術語學習ISO 9001標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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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無意探討建筑工程設計行業內一些人士為什么不承認有”不合格品”,筆者要討論的,設計文件有沒有不合格?筆者在對一些設計院審核時,經常見到一些設計文件不同程度地存在“錯、漏、碰、缺”問題,其平均數量最高可達到每張標準圖紙6—7個(極少有設計院以此為質量目標);經常見到一些設計項目文件,更改了設備尺寸,卻未改基地尺寸,導致設備安裝不了。還有些設計院發出的設計文件中,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規范等問題。據某工程行業規劃部門2002年上半年的不完全統計,在其審批的設備項目文件中,約有40%以上的大大小小的違規設計問題
這些設計文件,有的是設計院中某專業或某階段設計過程的結果。不管什么階段過程的產品,只要未滿足要求,就是“不合格品”。
設計組織的產品除“軟件”有“不合格品”。外,其他非主導成分經過“產品的監視和測量”之后,也會有“不合格品”(如殘缺破損、數量不足、不清晰的圖紙,或軟盤、光盤損壞讀不出信息等)和“不合格服務”(如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設計代表“以我為中心”沒時間或不能及時到施工現場進行服務等)。
承認有“不合格品”,是改進的前提。
事實上,雖然一些建筑工程設計組織口頭上不承認有“不合格品”但業內的一些管理活動實際上已經符合標準的要求。例如:“校審人”發現設計文件有不合格問題,就標注出來,并不簽字,待“設計人”確人并修改之后,經過“校審人”復核合格后,才簽字。這一套操作,就完全符合8.3條款關于“在不合格品得到糾正之后應對其再次進行驗證,以證實符合要求”的規定。
組織應該按標準的要求,收集、記錄不合格的性質,以便進行分析,尋找改進的機會,如對建筑設計文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數據分析,甚至把他列為質量目標(如標準圖紙的“漏、碰、缺”平均數每年下降一個)真正體現目標管理,促進體系有效的持續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