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偏離許可與讓步的異向以及對放行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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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步是在產品實現過程中,即在制造(生產)某產品的過程中或已交付檢驗后發現不合格品時所采取的一種措施,屬于事后控制。
放行是在經授權人員批準,適用時經顧客批準后所采取的一種措施。
(3)偏離許可和讓步同屬技術狀態控制的范疇,放行屬于過程控制的范疇
技術狀態控制的重點是控制其更改和貫徹執行,這也是技術狀態管理的核心。按國際慣例,設計更改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工程更改,可分為I級(又可細分為危急、緊急和一般)和Ⅱ級(屬文件編輯性修改);另一類是偏離和超差特許(即讓步),可細分為關鍵、重要和一般三個級別。偏離許可和讓步的實質是對原設計文件的局部修改。
兩類設計更改的重要區別之一是:工程更改是對產品基線有影響的設計文件進行永久性更改,而偏離許可和讓步僅是一種臨時性更改,即不必對產品基線的有關設計文件進行更改。
(4)偏離許可和讓步對產品的適用范圍做了限定,而放行沒有做出限定
偏離許可的適用范圍是:在限定的(即經批準同意偏離)產品數量或期限內。也就是說,僅允許一定數量或者在一定時期內的產品可以不符合規范、圖紙或其他技術文件所規定的特性或設計要求。
讓步的適用范圍是:僅限于在商定的(即經不合格晶評審,協商一致得出讓步的處置意見并獲批準)時間或數量內使用或接收、交付不合格品;只允許某些特定不合格特性在指定偏差內的不合格品可以讓步,而不是任何不合格特性的任何偏差范圍的不合格品都能讓步。
對于放行,則沒有限定數量和期限。只要符合規定要求,即有放行的依據,包括經授權人員和/或顧客批準讓步或偏離許可的產品,都可以放行。 《中國質量認證》2002年第9期刊登了《偏離許可與讓步許可的差異》一文,作者從概念、適用對象和實施方法三方面進行了闡述。筆者反復拜讀該文后,認為以下三個觀點值得商榷。
1."有些咨詢人員把8.2.4條款中的許可稱為ISO 9001: 1994標準中的緊急放行或例外轉序的翻版。這是不準確的……不應用1994版標準中的概念解釋2000版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