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和開發階段與設計和開發活動
最近更新: | 人氣: 10102
6.為了確保產品滿足合同規定的使用要求或根據市場信息已知預期用途的要求,應進行設計和開發確認。確認的時機、方式。內容和條件等應在設計和開發策劃中作出規定。
《措施》一文說:“有些組織確認后的技術文件不能指導生產并解決生產中遇到的技術問題。”顯然,這是說確認的對象是技術文件,這是不準確的。設計和開發確認的對象是產品和服務,一般是在設計和開發完成后,單件產品交付前、批產品正式投產前,服務提供前進行。確認的方式最好是在預定的使用條件下進行,如機械設備在額定電壓、額定電流、額定轉速、額定負荷時運轉一定的時間。如果在產品交付或實施前不可能做到全部確認,則必須在模擬的作用條件下,最大限度地完成可能進行的確認(如建筑物的抗震性能等)。
通常情況下應邀請顧客代表參加確認,當確認結果表明設計和開發的產品不能或部分不能滿足預期使用要求時,應提出整改措施,包括變更或重新設計;確認、整改措施及整改的記錄應予以保持;整改后的產品仍需進行確認。
7.由于產品要求的變化,往往會對已經評審、驗證或確認的設計結果進行變更。為確保這種變更不會影響產品滿足顧客(市場)的要求,必須對設計和開發更改實施控制。
一般來說,發生更改時應對更改進行評審、驗證和確認。實際操作時,應根據更改范圍、重要性的不同,決定采取評審、驗證和確認的程度。例如,局部更改時.應評審更改部分對產品整體結構、功能和性能的影響,以及對已交付產品的影響。必要時,應對更改的局部或更改后的產品進行整體確認,確保更改后的產品仍滿足要求。
同時,更改在實施前應得到批準,更改評審的結果以及由于更改而采取必要措施的記錄應予以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