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管理體系策劃與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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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環境管理手冊;
(2)環境管理程序文件;
(3)作業指導書;
(4)記錄及報告類文件。
●環境管理體系組織體系結構及職責劃分
組織應讓各層次管理者和員工明確自己承擔的環境責任和義務。應讓所有員工知道:履行環境職責、遵守環境方針及執行環境管理規定是他們工作的一部分。成功地履行環境職責 ,應成為考核所有員工的最重要的指標之一。
(1)環境管理體系組織結構同其他管理體系一樣應包括四個主要要素。
①組織結構圖;
②工作職責和范圍描述;
③明確的匯報途徑和步驟;
④行為規范和任務指標。
組織結構最直接的功能是應使全體員工明確“誰應做什么?”和“如何實施控制?即向 誰請示和匯報,指示誰做什么和檢查做得怎樣?”
(2)環境管理體系職責劃分應進行必要協商,最終由最高管理者確定。
(3)不同層次和不同角色具有不同的職責。
(4)為了使體系中各個要素及功能整體發揮作用,首先抓好溝通,在確定組織結構 的信息傳遞和控制機制(如途徑或方向)時,應予以充分考慮。
(5)在職責劃分時,應充分考慮初始環境評審確定的環境問題及部門,以避免責任 的重復或出現空白。
(6)最高管理者應對組織的環境行為和體系運作承擔最終責任。但日常的,如建立 、維護體系的工作由他委任的代表執行。
(7)任何職責,名義上分給部門還是部門經理并不重要,部門經理應當理解,部門 內一切工作的責任最終應由他承擔。
(8)對于任一層次人員,任務可以指派,責任不能分攤。
(9)組織的每一層次和角色,都應承擔相應的職責。
(10)劃分了職責,還應授予相應的權限,并提供其相應資源保障,以使他們能夠 承擔責任和發揮作用。
●制定環境目標指標和環境管理方案
(1)一般要求——制定目標指標的準則
組織在制定環境目標、指示時應考慮法律及其他要求、重要環境因素、可選技術方案、財務 運行和經營要求、相關方觀點及環境方針,特別是污染預防的承諾。
(2)制定環境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的過程。
①分析環境因素識別和評價結果,確定優先項。下表描述了優先項的判斷原則和方 法,組織可以依據自身環境狀況進行改進或取舍。
優先項判定
緊急優先
高度優先
中度優先
低度優先
對人類或環境威脅嚴重
環境污染可能性極大
同方針嚴重不符合
與方針輕微不符合
對組織生存發展有威脅
同法律、法規及標準不符合
可能具有商業機會
②制定目標、指標
組織在制定目標、指標時應充分考慮其設定原則及其優先性分析的結論,并遵循如下要求:
a.目標、指標應明確對比參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