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管理體系策劃與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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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同層次和不同角色具有不同的職責。
(4)為了使體系中各個要素及功能整體發揮作用,首先抓好溝通,在確定組織結構 的信息傳遞和控制機制(如途徑或方向)時,應予以充分考慮。
(5)在職責劃分時,應充分考慮初始環境評審確定的環境問題及部門,以避免責任 的重復或出現空白。
(6)最高管理者應對組織的環境行為和體系運作承擔最終責任。但日常的,如建立 、維護體系的工作由他委任的代表執行。
(7)任何職責,名義上分給部門還是部門經理并不重要,部門經理應當理解,部門 內一切工作的責任最終應由他承擔。
(8)對于任一層次人員,任務可以指派,責任不能分攤。
(9)組織的每一層次和角色,都應承擔相應的職責。
(10)劃分了職責,還應授予相應的權限,并提供其相應資源保障,以使他們能夠 承擔責任和發揮作用。
●制定環境目標指標和環境管理方案
(1)一般要求——制定目標指標的準則
組織在制定環境目標、指示時應考慮法律及其他要求、重要環境因素、可選技術方案、財務 運行和經營要求、相關方觀點及環境方針,特別是污染預防的承諾。
(2)制定環境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的過程。
①分析環境因素識別和評價結果,確定優先項。下表描述了優先項的判斷原則和方 法,組織可以依據自身環境狀況進行改進或取舍。
優先項判定
緊急優先
高度優先
中度優先
低度優先
對人類或環境威脅嚴重
環境污染可能性極大
同方針嚴重不符合
與方針輕微不符合
對組織生存發展有威脅
同法律、法規及標準不符合
可能具有商業機會
②制定目標、指標
組織在制定目標、指標時應充分考慮其設定原則及其優先性分析的結論,并遵循如下要求:
a.目標、指標應明確對比參照值;
b.目標、指標應明確或分解到每一有關層次和部門;
c.已分解到部門或層次的目標、指標應進一步分解出時間段及其指示值;
d.如果可行應盡可能量化,并設定科學的測量參數;
e.設定具體的時間限制;
f.避免空洞或含糊不清;
j.避免過于保守甚至不及現有水平;
h.避免目標過高失去可行性;
i.避免避重就輕違背方針承諾;
j.必要時評審/修訂。
③環境管理方案制定
a.提出數份備選方案;
b.備選方案篩選排序;
c.方案可行性分析,包括技術、成本、效益、環境行為改進可行性、市場機會等分析 評價;
d.確定/批準最終方案計劃,并文件化。正式方案應包括:
——方案對應的環境目標、指標
——部門、人員職責任務分工
——方法措施、技術手段
——實施程序及時間進度計劃
——資源配置(投資預算等)
——培訓需求,運行控制文件,監督跟進、測量、評估分析、驗收方式等控制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