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管理體系策劃與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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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目標、指標應明確或分解到每一有關層次和部門;
c.已分解到部門或層次的目標、指標應進一步分解出時間段及其指示值;
d.如果可行應盡可能量化,并設定科學的測量參數;
e.設定具體的時間限制;
f.避免空洞或含糊不清;
j.避免過于保守甚至不及現有水平;
h.避免目標過高失去可行性;
i.避免避重就輕違背方針承諾;
j.必要時評審/修訂。
③環境管理方案制定
a.提出數份備選方案;
b.備選方案篩選排序;
c.方案可行性分析,包括技術、成本、效益、環境行為改進可行性、市場機會等分析 評價;
d.確定/批準最終方案計劃,并文件化。正式方案應包括:
——方案對應的環境目標、指標
——部門、人員職責任務分工
——方法措施、技術手段
——實施程序及時間進度計劃
——資源配置(投資預算等)
——培訓需求,運行控制文件,監督跟進、測量、評估分析、驗收方式等控制機制。
●運行控制/應急準備程序清單確定
ISO14001標準全部17個要素中,有11個標準要素明確要求建立和保持程序;其他幾個要素,組織自行決定是否需要編制程序,如目標、指標制定程序、管理評審程序等。
●體系運行與保持
見本章第四個文件,即“HJJL004”一文。
策劃活動應是ISO14001標準要求的17個要素的全部明確化、具體化和文件 化,對于初次建立體系的組織,可按如下步驟進行:制定環境方 針;環境管理體系文件框架設計;組織環境管理體系結構及職責確定;環境目標、指標及方案制定;程序文件清單確定;全部文件編制并投入運行。
●制定環境方針
(1)應收集和使用如下信息資源:
①初始環境評審的結果;
②組織的經營戰略及戰略計劃,如組織長遠戰略中的環境條款、能源及資源條款等;
③現有的關于環境問題的承諾和聲明;
④現有的其他方針,如職業健康、安全、質量等方針;
⑤相關方如員工、執法機構、居民、顧客、投資者等的觀點和要求;
⑥相關和適用的法律、法規;
⑦成文的環境標準,包括ISO14000系列標準;
⑧與組織相關的其他組織的環境總體原則聲明,如政府、社團、產業協會的環境聲明,國際商會(ICC)可持續發展憲章,里約熱內盧環境與發展宣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