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信息交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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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品質保證課將任何有關環境管理要求改變或增加的信息報告給相關經理和管理者代表,視需要召開相關經理參加的會議,討論應對措施,并保存會議紀要并視需要將處理結果通報相關方。
5.2.4對涉及重要環境因素的外部聯絡由品質保證課記錄其重要信息摘要,并將此重要信息報告環境管理者代表,由環境管理者代表召集相關人員參加的專題環保會議,討論并確定其處理意見,會議精神及處理結果由品質保證課通報相應的外部機構。
5.2.5品質保證課建立相關環保信息的接收、處理、答復檔案。
5.2.6對外公布的環境保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概況、環境管理手冊、環境方針、目標和指標,環境表現評價、需改進的方面、第三方認證情況,對政府主管部門和相關方環保信息的處理結果。
5.2.7公司品質保證課設接收、處理、答復來自政府部門、外部相關方涉及環境管理投訴的處理專線,及時處理有關的投訴。
5.2.8品質保證課編制有關環境管理法律、法規、信息的索引清單。
6、工作文件和記錄
《與環境有關的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文件清單》
《電腦信息系統管理制度》
《外來文件收發登記表》
1、目的
為確保公司各部門信息的有效溝通、工作開展的相互協調配合以及與外部相關方的聯系和信息的及時暢通傳遞。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環保信息的收集、接收、傳遞和處理控制。
3、職責
3.1品質保證課經理:負責信息的內、外收集和有關環境管理信息的及時傳遞。
3.2各部門負責人員負責按接收信息的要求及時反饋和處理。
4、相關文件
《環境法律與相關要求識別程序》
5、工作程序
5.1內部部門間、人員間的環境管理體系信息交流遵循以下步驟:
5.1.1每月舉行一次由總經理、管理擔當、營業擔當、環境管理者代表、部門高級經理、生產技術課經理、制造部各課經理、品質保證課組成的品質保證委員會會議,由品質保證課記錄并保存會議記錄,并將會議精神傳遞至委員和有直接責任的人員。
5.1.2每年第四季度舉行由品質保證委員會委員和環境管理有直接責任人員參加的管理評審會議,由品質保證課協助總經理準備會議資料,記錄并保存會議記錄,并將會議精神傳遞至相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