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爐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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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鍋爐生火
3.2.1打開直通煙道,將燃燒室上部負壓維持在2—3毫米水柱,可將木柴點燃進行烤爐。
3.2.2烤爐時間,對干燥的冷爐不少于6小時,對大中檢修爐墻的烤爐時間為5—7天。
3.2.3生火后水位保持在正常水位以下,為逐漸升高可利用放水方法維持。
3.2.4鍋爐氣壓升到0.5—10各大氣壓力時,進行水位計的沖洗工作。
3.2.5氣壓上升到1—2kg/cm2 時應關閉空氣門,檢查壓力表的靈敏性,檢查安全閥的嚴密性。同時將所有人孔、手孔及法蘭接合面全部進行一次螺絲擰緊。工作氣壓高于2kg/cm2 時嚴禁擰動螺絲。
3.2.6氣壓升到2.5—3.5kg/cm2 時按順序進行鍋爐聯(lián)箱下部放水,使其各部均勻受熱。但不能低于水位計的最低水位,同時準備并大于工作,注意鍋爐各部變化情況。
3.3鍋爐并列
3.3.1鍋爐并列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鍋爐各部運行正常時,進行并爐。升壓時要緩慢。
3.3.2壓力開至4公斤時,利用旁路門進行暖管疏水,時間為15—20分鐘。
3.3.3在并爐時,必須沖洗水位計,保持正常水位。
3.3.4鍋爐壓力低于母管壓力0.5—1公斤時,徐徐打開主氣門,關閉旁路門,如發(fā)生水撞擊應立即停止并爐減弱火力,加強疏水。
3.3.5并爐后檢查水位變化情況,并投入自動給水,保持正常水位。
3.3.6將爐煙轉(zhuǎn)入省煤器,調(diào)整給水溫度。
3.3.7檢查各處儀表工作情況,并調(diào)整校對安全閥。
3.3.8打開連續(xù)排污分離器,并分析爐水碳度大小。
3.4正常運行
3.4.1根據(jù)運行情況,調(diào)整鍋爐負荷,要保持氣壓和流量穩(wěn)定,壓力最高不得超過8公斤。
3.4.2負荷增加時,應先調(diào)整引風,增加各風室的送風,然后增加爐排速度。在減低負荷時,必須降低爐排速度,然后減少各段風室的風量,并調(diào)整引風爐膛上部負壓,保持1—2毫米水柱之間。
3.4.3燃料輸入爐內(nèi)應距煤閘板300毫米開始燃燒,至擋灰板500毫米燃盡。
3.4.4經(jīng)常檢查并注意水位變化情況。
3.4.5自動給水膨脹管、氣門、閥門應保持嚴密,在給水動作不靈敏時可進行沖洗。
3.4.6省煤器給水溫度應保持70°C左右,,出口溫度應根據(jù)鍋爐壓力進行調(diào)整,在8公斤壓力時,不得超過130°C,如過高過低應調(diào)整直通煙道擋板,保持規(guī)定溫度。
3.4.7每班要校對儀表一次,沖洗水位計二次。當氣壓超過0.5時,安全閥必須自動開啟。
3.5鍋爐排污
3.5.1連續(xù)排污:主要是減低爐水鹽量,排除懸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