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報告、調查與處理程序
最近更新: | 人氣: 13283
4.3事故處理
4.3.1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應先由事故單位負責處理,并把處理意見上報公司安全處或其他職能部門。
4.3.2對于重傷、死亡或非傷亡的重、特大事故,OHS管理者代表應組織、主持召開事故現場會,與會人員應包括事故單位相關人員及生產、技術、安全、設備、工會等有關負責人。
4.3.3事故處理應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4.3.4公司安全處及生產、設備等職能部門,對已經結束的事故處理結果,以通報形式,下發OHSMS所覆蓋的各單位,達到事故預防的目的。
4.3.5對職業病患者處理辦法
a.患有職業病職工應享受的待遇,按《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執行。
b.人事處應根據禁忌癥的要求,對職業病患者安排合適的工作崗位,并辦理相關手續。
c.公司工會有權監督檢查患職業病的職工有關待遇的落實情況,并確保職工的合法權益。
5.相關文件
安全生產管理標準
6.相關記錄
事故管理記錄卡
職工因工傷亡登記表
火災事故報告
廠內道路交通事故檔案卡
7.附錄
事故調查報告
事 故 調 查 報 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