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板廠績效測量與監測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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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生產安保科督促使用單位按期對特種設備進行檢驗,并制定檢測、檢驗報告。
4.4.6對各類測量與監測中發現的不符合,執行《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4.5自動化室每年年初作出測量裝置檢定、校準計劃,并按期實施檢定、校準、確認。
4.6由于設施工藝等變動,由生產安保科組織有關部門及時對新增加的危險因素進行辨識與評價。
5 相關文件
5.1《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及重大風險管理程序》
5.2《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管理程序》
5.3《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5.4《工傷事故調查報告基本內容及格式》(試行)
5.5《銅板帶廠環境監測管理制度》
5.6《銅板帶廠設備管理辦法》
6 記錄
6.1《年度監測工作計劃》
6.2《安全專業考核表》
6.3《監測儀器檢定、校準、確認記錄》
6.4《設備設施檢查記錄》
6.5《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定期檢驗報告》
1 目的
為了規范OHS管理體系的績效測量與監測工作,檢驗其績效是否符合有關法律和標準的要求,并滿足OHS管理體系方針、目標的承諾,特制定本程序。
2 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銅板帶廠OHS管理體系的績效測量和監測管理。
3 職責
3.1生產安保科負責組織對OHS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執行情況、目標、指標、管理方案及運行控制程序完成情況的監控和評價。
3.2 財務部、人力資源部負責提出對公司部門負責人,公司領導班子OHS績效考核意見。
3.3質量監督部負責組織對監測儀器、設備進行定期檢定、校準和確認。
3.4生產安保科環境監測負責組織對銅板帶廠范圍內的環境監測及作業環境職業危害因素的監測,需要時可委托外單位進行。
3.5 各車間、科室負責本單位作業范圍內的OHS體系績效測量和監測對象的控制工作,并填寫相關記錄。
4 工作程序
4.1生產安保科每年初制定年度監測計劃,報主管領導批準后執行。
4.2 OHS管理體系績效測量與監測的內容:
4.2.1 危險源辨識及評價;
4.2.2 重大風險的控制效果;
4.2.3 法律、法規及標準等的遵循和符合性情況;
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