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板廠績效測量與監測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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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為了規范OHS管理體系的績效測量與監測工作,檢驗其績效是否符合有關法律和標準的要求,并滿足OHS管理體系方針、目標的承諾,特制定本程序。
2 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銅板帶廠OHS管理體系的績效測量和監測管理。
3 職責
3.1生產安保科負責組織對OHS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執行情況、目標、指標、管理方案及運行控制程序完成情況的監控和評價。
3.2 財務部、人力資源部負責提出對公司部門負責人,公司領導班子OHS績效考核意見。
3.3質量監督部負責組織對監測儀器、設備進行定期檢定、校準和確認。
3.4生產安保科環境監測負責組織對銅板帶廠范圍內的環境監測及作業環境職業危害因素的監測,需要時可委托外單位進行。
3.5 各車間、科室負責本單位作業范圍內的OHS體系績效測量和監測對象的控制工作,并填寫相關記錄。
4 工作程序
4.1生產安保科每年初制定年度監測計劃,報主管領導批準后執行。
4.2 OHS管理體系績效測量與監測的內容:
4.2.1 危險源辨識及評價;
4.2.2 重大風險的控制效果;
4.2.3 法律、法規及標準等的遵循和符合性情況;
4.2.4 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的實施情況、運行控制程序、應急預案、作業指導書執行情況;
4.2.5 職業健康安全設施的日常檢查、操作與維護及建檔情況;
4.2.6 OHS職責的落實情況;
4.2.7員工職業病、傷亡事故、環境污染事故的報告、分析和統計;
4.2.8測量設備維護管理及校驗情況;
4.2.9特種設備檢測情況;
4.2.10生產現場OHS監督檢查;
4.2.11各類文件和記錄的分析等。
4.3 績效測量方法
4.3.1根據《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中的安全檢查制度,以及《安全檢查及重點區域管理》的要求,各單位采用檢查表等進行作業現場檢查;
4.3.2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人員的身體健康體檢;
4.3.3現場員工行為的抽樣檢查;
4.3.4各類文件和記錄的分析等。
4.4績效測量與監測的實施與評價
4.4.1生產安保科監督有關部室對OHS目標、指標、管理方案的實施及體系運行情況進行定期檢查。
4.4.2根據銅板帶廠年度監測計劃,對污染物排放情況及職業危害因素作業場所進行定期監測,并對數據進行匯總分析,按照法律法規標準進行符合性評價,對超標的,提出處理意見。
4.4.3 各相關部門對本部門健康安全危害因素,特別是重大風險的現場控制情況進行檢查,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4.4.4根據《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和《工傷事故調查報告基本內容及格式》(試行)的規定,各事故單位配合生產安保科查明事故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統計、上報中鋁洛銅重傷(死亡)事故報表和年度工傷事故報表并建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