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品廠產品質量檢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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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產品質量檢驗的管理職能,質量檢驗人員條件、權限與責任;從原材料采購進廠到成品出廠整個生產過程的質量檢驗工作。
本標準適用于瓶裝飲用水質量檢驗工作。
2職責
2.1企業質量檢驗的職能
2.1.1把關職能。在原料形成瓶裝飲用水的全過程,通過檢驗,挑出不合格品,使不符合技術標準的原料、半成品或成品,不轉入下道工序或出廠,實現把關職能;
2.1.2鑒別職能。根據產品標準、技術要求和工藝規范的規定,采用看稱、化驗等方法,對被檢驗原材料和瓶裝飲用水作出鑒別,確定合格或不合格。
2.1.3預防職能。采用先進的檢驗方法、合理的檢驗方式,在生產過程中預防不合格品的產生。
2.1.4報告職能。把在進行檢驗工作中的數據、情況認真作好記錄、分析,向廠質檢科和生產廠長報告。
3管理內容與方法
3.1質量檢驗的機構設置
3.1.1在廠的直接領導下,設質檢科,集中領導廠內專職的質量檢驗人員。
3.1.2各車間設專職檢驗人員,負責工序質量和瓶裝飲用水質量檢驗工作。
3.2質量檢驗科的職責范圍
3.2.1負責對外購材料的入廠檢驗工作
3.2.2負責從原材料開始到瓶裝飲用水出廠,整個生產過程的質量檢驗工作,以確保瓶裝飲用水質量達到規定的各項技術標準。
3.2.3負責質檢全過程的計量、理化工作。確保本廠量值的準確、統一,從而保證產品質量的穩定性。
3.2.4負責定期與不定期的抽查庫存或已經檢驗合格的瓶裝飲用水以考察檢驗工作質量、評價瓶裝飲用水質量水平,如發現質量存在問題,及時采取改進措施。將抽查結果向廠長室報告。
3.2.5配合衛生防疫部門與技術監督部門做好抽樣檢驗工作,并妥善保管好檢驗報告,以備銷售部門索取。
3.2.6負責全廠不合格品的統計工作。
3.2.7對全廠各生產環節,售后反映情況、質量信息收集,做到迅速反饋。
3.2.8負責對顧客提出的意見,來信情況反映、電話或向有關部門的投訴等事項的處理,并作好記錄。
3.2.9負責對各級優質產品的評定提供檢測數據,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申報材料的準備工作。
3.2.10參加新產品的開發、工藝審查工作。對新產品鑒定作出有關試驗、檢驗報告。對新產品能否正式投產,向廠長有建議權。
3.3 質量檢驗人員條件、權限與責任
3.3.1質量檢驗人員的條件
a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識:根據質量檢驗工作崗位,工種及復雜程度的不同,專職質量檢驗人員的文化程度應適應開展工作的需要。
b熟悉瓶裝飲用水生產情況:身為專職瓶裝飲用水質量檢驗人員必須熟悉或了解瓶裝飲用水的生產的有關情況,熟悉瓶裝飲用水生產的工藝流程和技術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