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分析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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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產品的預期用途要求:考慮與顧客達成一致的可接受水平和/或法律規定的標準,食品安全小組制定的可接受的最高水平;
d)經驗:缺乏法律規定的標準時,通過科學文獻和專業經驗獲得。
4.1.5如下方面的信息有助于危害的識別:
a)原料、配料或與食物接觸材料中危害的流行狀況;
b)來自設備、加工環境和生產人員的污染;
c)來自設備、加工環境和生產人員的間接污染;
d)殘留的微生物或物理藥劑;
e)微生物代謝物的增長或化學藥劑的累積/形成;
f)廠區出現的危害(危害的未知傳播途徑)。
4.2 危害的評價
4.2.1危害評價的輸入:通過危害識別產生的《食品安全危害初步清單》;
4.2.2危害評價的輸出:《食品安全危害執行清單》,該清單明確有哪些由公司進行控制的危害,并記錄了危害評價的過程。
4.2.3危害評價應考慮的因素包括如下內容:
a)危害的來源(如危害可能從“哪里”和“如何”引入到產品和/或其環境中);
b)危害發生的可能性(定性和/或定量的流行狀況,例如發生頻次和典型水平、最高的可能水平、和/或水平的統計分布)。評價危害發生的可能性時,應當考慮同一體系中該特定運作前后的環節、加工設備、加工服務、周邊環境,以及食品鏈前后的關聯;
c)危害的性質(如增加、惡化和產生毒素的能力);
d)危害可能產生的不利健康影響的嚴重程度(如大致的分類,象“嚴重”、“重大”、“輕微”和“可忽略”)。只有其嚴重程度可忽略的危害,才可不對其進行控制;
e) 除上述已經規定不需進行控制的危害外,都應列為由本場控制的危害。
4.2.4食品安全小組組內進行危害評定所需的信息不充分時,可通過科學文獻、數據庫、公眾權威和專業咨詢獲得額外的信息。
4.2.5危害評價準則
按危害的可能性和危害的嚴重性評估,將危害風險分為四級,即極高風險(A)、高風險(B)、中等(C)、低風險(D),具體如下表:
危害的
風險評價
危害的可能性
頻繁
可能
偶爾
很少
不可能
危害的嚴重性
災難性
A
A
A
B
B
C
嚴重
B
B
C
C
中度
B
B
C
C
D
輕微
C
C
C
C
D
可忽略
C
C
D
D
D
注:1)危害發生的概率(可能性):頻繁---經常發生,消費者持續暴露;經常---發生幾次,消費者經常暴露;偶爾---將會發生或零星發生;很少---可能發生,很少發生在消費者身上;不可能---極少發生在消費者身上。
2)危害發生的后果(嚴重性):災難性---導致死亡;嚴重---導致嚴重疾病或傷害;中度---導致輕微性疾病;可忽略—導致不適,但不會導致疾病或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