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 果汁飲料 NY/T 43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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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苯甲酸(鈉)
不得檢出
合成著色劑, g/kg
應符合NY/T 392規定
其它食添加劑
應符合NY/T 392規定
菌落總數,個/ML
≤100
大腸菌群,個/100ML
≤3
致病菌(系指腸道致病菌及致病性球菌)
不得檢出
霉菌,個/Ml
≤10
酵母菌,個/ML
≤10
注: 罐裝果汁飲料還應符合商業無菌要求
4.5 凈含量及負偏差 凈含量按包裝標示規定。負偏差應符合有關規定。5. 試驗方法5.1 感官分析 按GB/T10792-1995中6.1條規定的方法檢驗。5.2 理化檢驗 本試驗所用水系指去離子水或蒸餾水,所用試劑除特注明外均為分析純5.2.1 可溶性固形物按GB/T正12143.1規定的方法測定。5.2.2 乙醇按GB/T 12288規定執行。規定的方法測定。5.2.3 揮發酸按按 NY/T 82.16規定的方法測定。5.2.4 二氧化硫殘留量按GB/T 5009.34規定的方法測定。5.3 安全衛生檢驗5.3.1 砷、鉛、銅、鋅、錫分別按GB/T 5009.11、GB/T 5009.12、GB/T 5009.13、GB/T 5009.及GB5009.16規定的方法測定。5.3.2 鐵按GB/T 12286規定的方法測定。5.3.3 六六六、滴滴涕按GB/T 5009. 19規定的方法測定。 5.3.4 糖精鈉按GB/T 5009.28規定的方法測定。5.3.5 山梨酸、苯甲酸按GB/T 5009.29規定的方法測定。5.3.6 合成著色劑按GB/T 5009.35規定的方法測定。5.3.7 其它食品添加劑按相關國家標準規定的方法測定。5.3.8 菌落總數按GB/4789.2規定的方法測定。5.3.9 大腸菌群按GB/4789.3規定的方法測定。5.3.10 致病菌按GB 4789.4、GB4789.5、GB4789.10、GB4789.11規定的方法測定。5.3.11 商業無菌按GB4789.26規定的方法測定。5.4 凈含量及負偏差 用計量檢定合格的與標示容量相適應的量筒量取,并計算出負偏差。6 檢驗規則6.1 組批規則 以同一批次、同一生產線生產的同品種,同規格且包裝完好的產品為一組批。產品應經生產廠按本標準檢驗合格,簽發合格證后方可出廠。6.2 抽樣方法 在生產線上或成品庫中每組批產品中隨機抽取1.5L樣品供交收檢驗,或4L樣品供型式檢驗。每批樣品不得少于6個包裝。6.3 型式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