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申請認證指南(2)
最近更新: | 人氣: 11332
十七、養殖規程,要求: 1、規程的制定要因地制宜,具有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2、規程的制定應體現綠色食品生產特點。以預防為主,優先建立嚴格生物安全體系,改善飼養環境、加強飼養管理、增強動物自身的抗病力; 3、內容應詳細,包括:養殖場所衛生環境條件、環境消毒、飼料、飼料添加劑、飼料加工、防疫、體內外寄生蟲及疾病防治、屠宰、檢疫、倉儲、運輸、包裝及生產管理等環節; 4、飼料及飼料添加劑使用應根據動物各生長階段營養需要合理調配;藥劑的使用應注明品種、劑型、使用方法、使用劑量及停藥期; 5、需正式打印件,并加蓋公章。 十八、養殖管理制度(工廠化模式) 1、養殖委托管理協議、養殖卡、養殖戶匯總表、花名冊(基地+農戶模式),要求同種植類。 十九、飼料詳細配方與來源匯總表 二十、飼料加工規程(申報企業自行加工) 二十、(委托加工) 1、飼料加工規程 2、委托加工合同 3、現場檢查情況 4、工藝流程框圖 5、環境監測報告 6、產品檢測報告 二十一、衛生防疫規程 二十二、基地地理位置和平面布局圖 二十三、購買原料的證明,包括三年的合同(或三年的協議,一年的供貨合同),近期的1~2批購貨發票,加蓋供貨單位公章的原料綠色食品證書。 二十四、當地政府環保規定或規劃 二十五、企業和產品獲獎證明 二十六、檢查員現場檢查、培訓及其它有關企業、產品的照片 二十七、有關肥料、農藥的標簽、說明書 二十八、綠色食品知識培訓登記表 二十九、現場檢查首次會議、總結會(要求主要負責人、各生產部門負責人到場簽字,參加會議)簽到簿 第四節 其它材料要求 對于不同類型的申請企業,依據產品質量控制關鍵點和生產中投入品的使用情況,還應分別提交以下材料: 一、礦泉水申請企業,提供衛生許可證、采礦許可證及專家評審意見復印件; 二、對于野生采集的申請企業,提供當地政府為防止過渡采摘、水土流失而制定的許可采集管理制度; 三、對于屠宰企業,提供屠宰許可證復印件; 四、從國外引進農作物及蔬菜種子的,提供由國外生產商出具的非轉基因種子證明文件原件及所用種衣劑種類和有效成份的證明材料; 五、提供生產中所用農藥、商品肥、獸藥、消毒劑、漁用藥、食品添加劑等投入品的產品標簽原件; 六、生產中使用商品預混料的,提供預混料產品標簽原件及生產商生產許可證復印件;使用自產預混料(不對外銷售),且養殖方式為集中飼養的,提供生產許可證復印件;使用自產預混料(不對外銷售),但養殖管理方式為“公司+農戶”的,提供生產許可證復印件、預混料批準文號及審批意見表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