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g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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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gmp 京新藥業生產的環丙沙星250mg片劑已經達到歐盟、WHO或PIC/S認可的規則要求,于2006年10月6日通過德國政府GMP認證機構的現場檢查,并于2006年12月21日獲得GMP認證證書,證書的有效期為2006年10月1日至2008年10月30日。標志著公司已取得了該產品在歐盟市場銷售的通行證。 "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縮寫,中文的意思是「良好作業規范」,或是「優良制造標準」,是一種特別注重制造過程中產品質量與衛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它是一套適用于制藥、食品等行業的強制性標準,要求企業從原料、人員、設施設備、生產過程、包裝運輸、質量控制等方面按國家有關法規達到衛生質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業規范幫助企業改善企業衛生環境,及時發現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加以改善。 我國自1988年實施了藥品GMP制度,為加快實施藥品GMP制度的步伐,促進制藥工業的發展和藥品質量的提高,積極參與國際藥品市場競爭,衛生部參照WHO修訂的標準,于1992年又修訂頒布了藥品GMP。根據衛生部《關開開展藥品GMP認證工作的通知》[衛藥發(1995)第53號]規定,自1998年7月1日起,未取得藥品GMP認證證書的企業,衛生部不予受理生產新藥的申請;批準新藥的,只發給新藥證書,不發給藥品批準文號。嚴格新開辦藥品生產企業的審批,對未取得藥品GMP認證證書的,不得發給《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 食品GMP認證由美國在60年代發起,當前除美國已立法強制實施食品GMP外,其他如日本、 加拿大、新加坡、德國、澳洲、中國等國家均尚采取勸導方式 輔導業者自動自發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