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餞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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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檢驗項目
發證
監督
出廠
備注
1
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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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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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凈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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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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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明示標準中有此規定的
5
總糖(以轉化糖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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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食鹽(以氯化鈉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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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總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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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鉛(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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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銅(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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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總砷(以As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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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二氧化硫殘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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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苯甲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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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山梨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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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糖精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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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環己基氨基磺酸鈉
(甜蜜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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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著色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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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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輻照果脯類
18
六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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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滴滴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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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菌落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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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大腸菌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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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致病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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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霉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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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著色劑包括:檸檬黃、日落黃、胭脂紅、莧菜紅、亮藍等人工合成色素,檢測時應根據產品的顏色確定;
2.致病菌包括: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
八、抽樣方法
發證檢驗抽樣按照下列規定進行。
在企業的成品庫內隨機抽取1種生產量較大的產品進行發證檢驗。所抽樣品須為同一批次保質期內的產品,抽樣基數不得少于20kg,抽樣數量為2kg (不少于6個包裝),分為2份,1份檢驗,1份備查;樣品經確認無誤后,由核查組抽樣人員與被抽查單位在抽樣單上簽字、蓋章、當場封存樣品,并加貼封條,封條上應有抽樣和被抽樣人員簽名、抽樣單位蓋章及抽樣日期。
九、其他要求
本類產品允許分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