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餞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
最近更新: | 人氣: 15065
一、發證產品范圍及申證單元
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蜜餞產品適用于以果蔬和糖類等為原料,經加工制成的蜜餞類、涼果類、果脯類、話化類、果丹(餅)類和果糕類。申證單元為1個,即蜜餞。
在生產許可證上應當注明獲證產品名稱即蜜餞。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其產品類別編號為1701。
二、基本生產流程及關鍵控制環節
(一)基本生產流程。
生產企業:原料處理→糖 (鹽) 制→干燥→修整→包裝
(二)關鍵控制環節。
原料處理;食品添加劑使用;糖(鹽)制; 包裝。
(三)容易出現的質量安全問題。
超量或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返砂或流湯(糖);微生物超標。
三、必備的生產資源
(一)生產場所。
1.蜜餞生產企業除必須具備的生產環境外,還應設置與企業生產相適應的驗收場、原輔材料倉庫、原料處理場、生產車間、包裝車間、成品倉庫。
2.蜜餞分裝企業除必須具備的生產環境外,還應設置與企業生產相適應的原輔材料倉庫、包裝車間、成品倉庫。
(二)必備的生產設備。
1.原料處理設備;2.糖(鹽)制設備;3.干燥設備(曬場或干燥房);4.包裝設備。
分裝企業僅需具備包裝設備。
四、產品相關標準
GB 14884-2003《蜜餞衛生標準》;GB 14891.3-1997《輻照干果果脯類衛生標準》;SB/T 10050-1992《糖蓮子》;SB/T 10051-1992《丁香欖》;SB/T 10052-1992《雪花應子》;SB/T 10053-1992《桃脯》;SB/T 10054-1992《梨脯》;SB/T 10055-1992《海棠脯》;SB/T 10056-1992《糖桔餅》;SB/T 10057-1992《山楂糕、條、片》;SB/T 10085-1992《蘋果脯》;SB/T 10086-1992《杏脯》;SB/T 10195-1993《冬瓜條》;備案有效的企業標準。
五、原輔材料的有關要求
蜜餞產品生產加工所用的原輔材料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有關規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料。如使用的原輔材料為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則必須選用獲得生產許可證的產品。
六、必備的出廠檢驗設備
(一)天平(0.1g);(二)分析天平(0.1mg);(三)干燥箱;(四)電爐;(五)滅菌鍋;(六)無菌室或超凈工作臺;(七)微生物培養箱;(八)生物顯微鏡。
七、檢驗項目
蜜餞的發證檢驗、監督檢驗和出廠檢驗項目按表中列出的檢驗項目進行。出廠檢驗項目中注有“*”標記的,企業應當每年檢驗2次。
蜜餞產品質量檢驗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