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8000標準對中國企業不是大棒新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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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廣東某報發表了一篇題為:《美國欲向我掄SA8000大棒珠三角恐成重災區》的文章,國內近200家媒體和網絡紛紛轉載。為什么對SA8000的歪曲報道,卻在我國不少地區得到一呼百應的效果呢?帶著這個問題,記者日前走訪了旅美經濟學家、美國紐約中國項目咨詢公司總經理、紐約中美商務網總編輯溫躍寬先生。溫先生認為,SA8000標準不僅僅是社會良知對資本權力的一種制約,而是從基本人權和道義出發保護勞工,是消滅人類歷史上曾經出現過資本家不顧勞工權益、殘酷剝削工人現象的管理體制。
面對對SA8000報道出現的偏差,有關方面已給予嚴肅的指正。不久前《新京報》的文章指出,SA8000標準是社會良知對資本權力進行的一種制約,它同我國的《勞動法》及相關的法規一樣,宗旨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權益不受侵犯。從這方面說,“SA8000標準”可能被一些不法企業看成是一個“大棒”,但對普通勞動者來說它卻是很好的“保護傘”。發達國家一些先進的管理理念、科學合理的生產標準是人類共同的財富,絕不是什么揮向我們的“大棒”,希望這樣的誤讀今后別再發生。
與此同時,美國駐華大使館二秘史行健先生也向中國記者表示:“SA8000不屬于貿易壁壘,因為它不是政府行為,而是一種民間的認證。”專門從事美國經濟政策和制造業行業協會研究的溫先生認為,《美國欲向我掄SA8000大棒珠三角恐成重災區》這篇文章,錯誤地理解SA8000國際企業標準,不僅人為地夸大中美貿易糾紛,更重要的是幫助了那些真正應該受到制裁殘酷剝削中國工人的“血汗工廠”。
據中華全國總工會對廣東省外資企業進行的一項調查發現,有25%的員工不能按時領取工資,近一半的人被迫每天工作8小時以上;約62%的人一周工作7天,20%的人曾受到身體或精神上的騷擾,半數以上工人的收入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廣東有一家電子塑料制品廠,這家工廠的管理層付給工人的小時工資平均是16.5美分,而中國的最低法定小時工資是31美分。此外,工廠還違反中國5天工作日的規定,強迫工人每周工作7天,每天工作最高達18到20個小時。廠方還違反規定,僅付工人的加班費每小時22美分,并常常遲發工資。在權益保障方面,工人沒有合法的工作合同,沒有社會保障和醫療保險等。這家企業嚴重違反我國《勞動法》每個月加班時間不超過36個小時的規定,工人在繁忙的季節的工作時間竟達到一周103個小時。尤其是農村進城的農民工好不容易找到一分養家糊口的工作,就不得不忍氣吞聲地任由企業壓榨和盤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