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電鍍企業執行SA8000標準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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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8000即社會責任8000它是規定公司(企業、工廠)應該遵守的社會責任。國外的很多公司都非常重視它,從5月1日起將成為出口訂單的附加條件,其重視的程度不亞于ISO9000和ISO14000系列標準。我國最近有關媒體大力宣傳這個標準,并提出不達標準生意難成的說法,引起國內很多外貿公司和加工單位的悍然大波。
自歐美港臺電鍍業務大量轉移到大陸后,不少的工廠都有出口訂單。但他們不但無通過SA8000的認證,而且實際情況與這個標準的相關規定有不少的沖突。挑幾條問題就可以說明:一是薪酬的問題,不但有欠薪的現象,而且有少數人遠遠低于月入700~800元的水平(還要超時工作)。二是超時工作的問題,相當多工廠是沒有星期天這個概念。除非沒有任務,只要有任務,立刻就要開工,為了趕工,甚至天天加班而且加班費經常壓得很低。三是部分工廠的清潔生產工藝尚未推行,工作環境惡劣,酸堿氣體、粉塵嚴重影響員工的身體健康,如此等等。今后有關部門要下大監管的力度,推動工廠企業整改,才能幫助它們早日獲取SA8000認證。
04/7/8
附:
SA8000標準要求
SA8000標準2001版本
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
社會責任 8000
SAI:2001
I. 目的與范圍
本標準規定公司應該遵守的社會責任,以幫助公司:
a) 發展、維持和加強公司的政策和程序,在公司可以控制或影響的范圍內,管理有關社會責任的議題;
b) 向利益團體證明公司政策、程序和措施符合本標準的規定。
本標準之規定具有普遍適用性,不受地域、產業類別和公司規模的限制。
II. 規范網要與詮釋
公司應該遵守國家和其它適用的法律、公司簽署的其它規章和本標準。當國家和其它適用的法律、公司簽署的規章和本標準所規范的議題相同時,應該采用其中最嚴格的條款。
公司也應該尊重下列國際協議的原則:
2 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第29和105條(強迫性和奴役性勞動)
2 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第87條(組織工會的自由)
2 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第98條規(集體談判的權利)
2 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第100和111條規(男女同工同酬;歧視)
2 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第135條規(工人代表公約)
2 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第138條和建議款第146條規(最低年齡和建議)
2 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第155條和建議條款第164條(職業安全和健康)
2 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第159條(職業訓練與雇用/傷殘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