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產品CCC認證范本文件-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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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其他文件的更改,由各相應主管部門填寫《文件和資料修改通知單》,由原審批部門負責審批,根據通知進行修改。
4.4.3 更改文字量不大,涉及面不廣,可在原文件上進行劃改,并注明:更改依據、序次、日期及簽名。
4.4.4 更改文字量大,涉及面廣,應按本程序4.1、4.2、4.3進行換頁或換版,同時收回已作廢的文件。
4.4.5 設計資料的更改,特別是產品設計定型后執行更加嚴格的“許可書”制度,需填寫《設計資料更改許可書》,經過評審、驗證和確認,并經總經理批準后才能更改。
4.5 文件和資料的作廢與銷毀
4.5.1 文件經多次更改或文件需進行較大幅度修改時可進行換版,應填寫《文件和資料修改通知單》,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換發新版本,原版本作廢。
4.5.2 作廢的文件由文件管理人員按“文件發放登記表”收回。填寫《作廢文件銷毀申請單》經管理者代表批準后,由質控室監督,統一銷毀。如需作參考資料保留的作廢文件,須經文件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由文件管
理人員加蓋“作廢”印章和“留用”字樣。
4.6 文件和資料檔案管理
4.6.1 各有關部門應建立文件和資料檔案,按《資料編號、存檔制度》由辦公室對質量文件和管理文件登記存檔。技術部負責各類技術文件、設計資料的存檔管理。
4.6.2 其他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質量管理體系相關文件,特別是“受控文件”的登記和保管。
4.6.3存入軟盤的文件也應歸檔登記和標識,為防止文件丟失,所有存入軟盤的文件均應有備份。
4.6.3 不得在“受控”文件上亂涂、亂畫。受控文件不得私自外借。
4.7 外部文件的控制
4.7.1 直接引用的各類外來文件,由該文件的歸口管理部門登記、發放和管理,并定期核查外來文件是否為有效版本,及時更換過期文件。
4.7.2 文件管理部門對發放到公司外部的“受控”文件(如外購、外協的圖紙資料和技術規范等)應注意及時更改和更換新版本。
5. 相關文件和質量記錄
《設計資料管理制度》
《資料編號、存檔制度》
《記錄控制程序》
《體系文件發放登記表》
《文件和資料發放、回收記錄》
《文件和資料修改通知單》
《設計資料更改許可書》
《作廢文件銷毀申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