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1:2008質 量 管 理 體 系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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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9001:2008(DIS稿)
5.5.2管理者代表
最高管理者應指定一名該組織的管理者,無論該成員在其他方面的職責如何,應具有以下方面的職責和權限:
a)確保質量管理體系所需的過程得到建立、實施和保持;
b)向最高管理者報告質量管理體系的業績和任何改進的需求;
c)確保在整個組織內提高對顧客要求的意識。
注:管理者代表的職責可包括與質量管理體系有關事宜的外部聯絡。
5.5.3內部溝通
最高管理者應確保在組織內建立適當的溝通過程,并確保對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進行溝通。
5.6 管理評審
5.6.1總則
最高管理者應按計劃的時間間隔評審組織的質量管理體系,以確保其持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評審應包括評價質量管理體系改進的機會和變更的需要,包括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應保持管理評審的記錄(見4.2.4)。
5.6.2評審輸入
管理評審的輸入應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
a)審核結果;
b)顧客反饋;
c)過程的業績和產品的符合性;
d)預防和糾正措施的狀況;
e)以往管理評審的跟蹤措施;
f)經策劃的可能影響質量管理體系的變更。
5.6.3評審輸出
管理評審的輸出應包括以下方面有關的任何決定和措施:
a)質量管理體系及其過程有效性的改進;
b)與顧客要求有關的產品的改進;
c)資源需求。
6 資源管理
6.1資源的提供
組織應確定并提供以下方面所需的資源;
a)實施、保持質量管理體系并持續改進其有效性;
b)通過滿足顧客要求,增強顧客滿意。
6.2人力資源
6.2.1總則
基于適當的教育、培訓、技能和經歷,從事影響產品要求符合性的人員應是能夠勝任的。
6.2.2 能力、意識和培訓
組織應:
a)確定從事影響影響產品要求符合性的人員所必要的能力;
b) 適當時,提供培訓或采取其他措施,達成必須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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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確保達成必須的能力;
d)確保員工意識到所從事活動的相關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為實現質量目標作出貢獻;
e)保持教育、培訓、技能和經驗的適當記錄(見4.2.4)。
6.3基礎設施
組織應確定、并維護為實現產品的符合性所需的基礎設施。基礎設施包括,如:
a)建筑物、工作場所和相關的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