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的理解 第二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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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意圖:
績效測量和監視的目的在于:不斷地對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績效進行常規監視和測量,以保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有效運行。
理解要點:
績效測量和監視足構成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主體框架并體現其基本功能的核心要素,貫穿于組織的整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是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一種常規測量和監視活動。
①績效測量和監視主要是對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的滿足程度的監視。
為了確定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的滿足程度,績效測量和監視可針對以下關鍵績效指標(但不僅限于此)進行測量和監視:
——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和目標是否正在得到實現;
——風險控制是否實施并日有效;
——是否從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失敗包括危險事件(事故、near—miss事件和疾病)中吸取教訓;
——員工和相關方的意識、培訓、溝通和協商方案是否有效;
——能夠用于評審和(或)改進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狀況的信息是否正在建立和使用
績效測量和監視的技術和方法
②在績效測量時,組織根據績效指標的不同而采用定性測量和定量測量兩種績效測量方法。至于采用何種績效測量技術,組織可以根據其實際需要和具體情況確定。
③主動性監視主要是指檢查組織職業健康安全活動的符合性。這種符合性包括是否符合: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運行準則;
——法規和其他要求。
④被動性監視主要是指調查、分析和記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失敗案例。這種失敗案例包括:
——事故案例;
——near—miss事件案例;
——疾病案例;
——財產損失案例。
⑤如果對需要設備,組織需按程序績效測量和監視設備的進行校準和維護及其相關記錄。
⑥組織需就有關工作場所條件是否合格制定相應的準則,并形成文件。在績效測量和監視時,組織的管理者需在規定的時間間隔內按這些準則進行檢驗。
⑦組織需對每次所執行的職業健康安全檢驗均保持記錄。記錄可表明形成文件的職業健康安全程序是否得到遵守。
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4.5.2)
GB/T28001—2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
4.5.2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
組織應建立并保持程序,確定有關的職責和權限,以便:
a)處理和調查:
——事故;
——事件;
——不符合;
b)采取措施減小因事故、事件或不符合而產生的影響;
c)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予以完成;
d)確認所采取的糾正和預防措施的有效性。
這些程序應要求,對于所有擬定的糾正和預防措施,在其實施前應先通過風險評價過程進行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