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實施 第四節(jié)(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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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以一液化石油氣第一類危險源,選擇頂上事件為火災爆炸事故。故障樹分析如圖5.8。
A1——形成混合氣 X1——煙頭未掐滅
A2——遇火源 X2——閥門泄漏
A3——液態(tài)烴泄漏 X3——法蘭墊片斷裂
A4——未報警 X4——報警器故障
A5——靜電火花 X5——無報警器
A6——附近有機動車通行 X6——收油或油排入事故罐過快
A7——罐爆裂 X7——未安裝阻火器
A8——靜電未消除 X8——阻火器故障
A9——罐超壓 X9——無接地線
A10——安全閥未起作用 X10——接地線斷開
A11——未報警 X11——收油過量
A12——未報警 X12——安全閥下部閥門未開
A13——無顯示 X13——安全閥故障
A14——液面未顯示 X14——無報警器
A15——壓力無顯示 X15——報警器故障
X16——液面計上下閥門未開
X17——液面計故障
X18——無液面計
X19——無壓力表
X20——壓力表故障
4.4風險評價及風險控制策劃
風險評價的方法很多,但每一種方法都有其一定的局限性。所以開發(fā)或確定所要使用的風險評價方法,必須首先明確評價目的、對象及范圍。
風險評價是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一個關鍵環(huán)節(jié)。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進行先風險評價的目的是對組織現(xiàn)階段的危險源所帶來的風險進行評價分級,根據(jù)評價分級結果有針對性地進行風險控制,從而取得良好的職業(yè)健康安全績效,達到持續(xù)改進的目的。本著上述思想,來確定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實施與運行中風險評價及風險控制的力法。
風險是某一特定危險情況發(fā)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組合。風險評價的基礎是風險的基本含義,圍繞可能性和后果兩方面來確定風險。
可容許風險是根據(jù)組織的法律義務和職業(yè)健康方針,已降至組織可接受程度的風險。組織判定風險是否可容許的標準是法規(guī)的要求和其職業(yè)健康方針的要求。
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考慮下列因素:
1.如果可能,完全消除危險源或風險,如用安全品取代危險品;
2.如果不可能消除,應努力降低風險,如使用低壓電器;
3.可能情況下,使工作適合于人,如考慮人的精神和體能等因素;
4.利用技術進步,改善控制措施;
5.保護每個工作人員的措施;
6.將技術管理與程序控制結合起來;
7.要求引入計劃的維護措施,如機械安全防護裝置;
8.在其他控制方案均已考慮過后,作為最終手段,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9.應急方案的需求;
10.預防性測定指標對于監(jiān)測控制措施是否符合計劃要求十分必要。
組織應在上述原則的基礎的上,結合具體實際情況探索其最適合的風險評價與風險控制方法。不同的組織可能會有不同的風險評價方法,下述兩種方法只可供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