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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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控制程序
1 目的
有效發現和處理工作失誤、設備故障、不合格品及不合格服務,防止其再次發生,確保顧客滿意。
2 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不合格品和不合格服務的評價和處置。
3 職責
3.1質量技術部負責不合格的控制管理。
3.2各部門對其發現的不合格進行記錄、評價、處理。
3.3每位員工都有識別不合格、糾正不合格的責任。
4 控制程序
4.1不合格的范圍:
a) 采購品不合格;
b) 生產不合格:包括因違反操作規程、工藝要求所造成的各種不合格;
c) 服務不合格:包括違反了有關法律、法規和對顧客的承諾;服務不規范等。
4.2 不合格控制與處置
4.2.1編制并執行"不合格控制及處置規定"。(見下表)
4.2.2 發生的不合格在"生產加工單"上標注,接收與交付不合格在"收發單"上標注,采購材料不合格、成品不合格及丟失與串戶填寫"不合格處置單",由部門負責人簽署處理意見,有質量技術部填寫不合格處置單,報廠長批準執行。
4.2.3 各部門對涉及不合格的產生原因要進行分析,確定并實施糾正措施,以避免不合格的再次發生,執行《糾正措施控制程序》
4.2.4 質量技術部對不合格數量、類別、內容進行定期統計,編制"不合格分析統計表"(CJ-312-002),全面分析產生原因,對部門采取的糾正措施的有效性進行跟蹤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