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業質量環境體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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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4若產品要求(包括環境要求)發生變更,公司應確保相關文件得到修改,并確保相關人員知道已變更的要求。
注:在某些情況中,如網上銷售,對每一個訂單進行正式的評審可能是不實際的。而代之對有關的產品信息,如產品目錄、產品廣告內容等進行評審。
7.2.3顧客溝通
公司應對以下有關方面確定并實施與顧客溝通的有效安排:
a)產品信息;
b)問詢、合同或訂單的處理,包括對其的修改;
c)顧客反饋,包括顧客抱怨。
7.2.3具體執行《與顧客有關的過程控制程序》。
7.3設計和開發
公司按照顧客提供的圖紙進行生產,產品設計是由顧客負責的,因此,將“7.3設計和開發”條款刪減。刪減后不影響滿足顧客和法律法規要求的能力和責任。
7.4采購
7.4.1采購過程
a) 公司應確保采購物資在質量要求、交付和服務等各方面符合規定的采購要求。
b)結合采購物資對產品質量的影響程度,制定供方評定細則。
c) 按照供方評定細則,由資材部組織有關人員對選定的供方進行評價。
d)根據評價結果選定合格供方,形成合格供方名錄。
e)對選定的合格供方進行動態控制,結合供方業績定期對現有供方重新評價。
7.4.2采購信息
a) 采購信息應表述擬采購的產品,適當時,包括:
1)物資的質量要求,包括物資的驗收規范;
2)有關物資或服務提供的過程要求,如工藝要求;
3) 有關供方單位的資格要求;
4) 有關供方質量環境一體化管理者體系的要求等。
b)有關采購要求的信息可用采購文件來表達:
1)采購單;
2)采購合同或協議等。
c) 采購文件發布前由總經理審批,以確保其充分性和適宜性。
7.4.3采購產品的驗證
a)驗證方式:進貨檢驗;在供方現場驗證;進貨驗證,如查驗供方提供的合格證等。
b)由公司或顧客到供方現場進行驗證時,資材部應在與供方簽定采購合同或協議中,規定驗證活動的安排及物資放行的方法。
7.4.4具體執行《采購及供應商管理程序》。
7.5.1生產和服務提供的控制
公司應策劃并在受控條件下進行生產和服務提供。適用時,受控條件應包括:
a) 獲得表述產品特性的信息;
b)必要時,獲得作業指導書;
c)使用適宜的設備;
d)獲得和使用監視和測量裝置;
e)實施監視和測量;
f)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動的實施。
7.5.2生產和服務提供過程的確認
當生產和服務提供過程的輸出不能由后續的監視和測量加以驗證時,公司應對任何這樣的過程實施確認。這包括僅在產品使用或服務已交付之后問題才顯現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