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管理體系--要求
最近更新:2014/5/20 | 人氣: 25133
注:顧客財產可包括知識產權。
7.5.5產品防護
在內部處理和交付到預定的地點期間,組織應針對產品的符合性提供防護,這種防護應包括標識、搬運、包裝、貯存和保護。防護也應適用于產品的組成部分。
7. 6 監視和測量裝置的控制
組織應確定需實施的監視和測量,以及為產品符合確定的要求(見7.2.1)提供證據所需的監視和測量裝置。
組織應建立過程,以確保監視和測量活動可行并以與監視和測量的要求相一致的方式實施。
當有必要確保有效結果時,測量設備應:
a) 對照能溯源到國際或國家基準的測量基準,按照規定的時間間隔或在使用前進行校準或驗證。當不存在上述基準時,應記錄校準或驗證的依據;
b) 必要時進行調整或再調整;
c) 得到識別,以確定其校準狀態;
d) 防止可能使測量結果失效的調整;
e) 在搬運、維護和貯存期間防止損壞或失效;
此外,當發現設備不符合要求時,組織應對以往測量結果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和記錄。組織應對該設備和任何受影響的產品采取適當的措施。校準和驗證結果的記錄應予保持(見4.2.4)。
當用于規定要求的監視和測量時,計算機軟件滿足預期用途的能力應予以確認。確認應在初次使用前進行,并在必要時予以重新確認。
注:作為指南,參見GB/T 19022 .1和GB/T 19022 .2。
8 測量、分析和改進
8.1 總則
組織應策劃并實施所需的監視、測量、分析和改進過程,以便:
a) 證實產品的符合性;
b) 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符合性;
c) 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這應包括對適用方法及應用程度的確定,包括統計技術。
8.2 監視和測量
8.2.1 顧客滿意
作為對質量管理體系業績的一種測量,組織應監視顧客對組織是否滿足其要求的感知的有關信息。獲取和利用這種信息的方法應予以確定。
8.2.2 內部審核
組織應按計劃的時間間隔進行內部審核,以確定質量管理體系是否:
a) 符合策劃的安排(見7.1)、本標準的要求以及組織所確定的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
b) 得到有效實施與保持。
考慮擬審核的過程和區域的狀況和重要性以及以往審核的結果,組織應對審核方案進行策劃。應規定審核的準則、范圍、頻次和方法。審核員的選擇和審核的實施應確保審核過程的客觀性和公正性。審核員不應審核自己的工作。
策劃和實施審核以及報告結果和保持記錄(見4.2.4)的職責和要求應在形成文件的程序中作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