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22000程序文件-人力資源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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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對承擔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職責的人員規定相應崗位的能力要求,并進行培訓以滿足規定的要求。
2 范圍
適用于承擔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規定職責的所有人員,包括臨時雇用的人員,必要時還包括供方的人員。
3 職責
3.1辦公室
3.1.1 負責組織編制部門負責人及重要崗位的《崗位工作任職要求》;
3.1.2 負責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的制定及監督實施;
3.1.3 負責企業管理層面的基礎教育;
3.1.4 負責組織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
3.2相關部門
3.2.1 負責提出本部門員工的培訓需求;
3.2.2負責本部門員工的崗位技能培訓。
3.3總經理負責批準公司年度培訓計劃,批準部門負責人的《崗位工作任職要求》。
4 程序
4.1確定崗位能力
4.1.1承擔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規定職責的人中應是有能力的,對能力的判斷應從教育、培訓、技能和經歷方面考慮。
4.1.2辦公室組織各部門負責人編制《崗位工作任職要求》,報總經理審批。
4.1.3《崗位工作任職要求》經審批后,作為各部門選擇、招聘、安排人員的主要根據。
4.2培訓、意識和能力
4.2.1公司將識別從事影響食品安全管理的活動的人員的能力需求,分別對新員工、在崗員工、轉崗員工、各類專業人員、特殊工種人員、內審員等,根據他們的崗位責任制定并實施培訓需求。
4.2.2 新員工培訓
a)公司基礎教育:包括公司簡介、員工紀律、食品安全管理方針和食品安全管理目標、食品安全管理、安全和環保意識、相關法律法規、食品安全管理管理體系標準基礎知識等的培訓。在進入公司一個月內,由辦公室組織進行;
b)部門基礎教育:學習本部門工作的主要內容,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
c)崗位技能培訓:學習生產作業指導書、所用設備的性能、操作步驟、安全事項及緊急情況的應變措施等,由所在崗位技術負責人組織進行,并進行局面和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4.2.3在崗人員培訓
按培訓計劃,每年應對在崗員工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的崗位技能培訓和考核。
4.2.4特殊工作人員培訓
a)特殊工序、關鍵工序人員的培訓,由所在崗位技術負責人負責培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每年對于這些崗位的人員還應進行培訓和考核;
b)電工、鍋爐工等需取得國家授權部門相應的培訓合格證書;
c)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內審員應由食品安全管理認證咨詢機構培訓、考核、持證上崗。
4.2.5 技術人員培訓
各類技術人員是新產品開發的主力軍,應創造條件使他們的知識不斷更新,由生產部負責人安排老師組織培訓或外送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