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進貨檢驗規程
最近更新: | 人氣: 13026
1.適用范圍
本規程規定了原水、凈水桶、瓶蓋、消毒劑、化驗用藥品、標簽、合格證、塑封和包裝袋的進貨檢驗要求、檢驗規則、檢驗方法、判定依據。
2.要求
2.1原水:
a.原水指標要符合浙江省地方標準——DB33/383-2002有關水源水質的規定。
b.原水檢驗指標和要求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項目
要求
色度、度
≤10
渾濁度,NTU
≤1
臭和味
不得有異臭、異味
大腸菌群,MPN/100ml
≤3
PH值
6.5——8.5
2.2凈水桶
a.生產廠家或供方有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
b.有合格證和出廠檢驗報告;
c.外觀:桶體呈淡藍色或白色、透明有光澤、無雜質、無氣泡、無破損、無結疤、韌性較強;桶身標明生產廠家的名稱、商標及生產日期;
d.重量:每只桶凈重750±10g;
e.數量:符合訂貨數量。
2.3瓶蓋
a. 生產廠家或供方有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
b. 有合格證和出廠檢驗報告;
c.外觀:瓶蓋呈藍色、顏色均勻、無雜質、無裂紋、無破損、無結疤、韌性較強;
d.重量:每只瓶蓋凈重13.9±0.1g;
e.數量:符合訂貨數量。
2.4消毒劑
a..生產廠家或供方有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
b.有合格證和出廠檢驗報告;
c.交貨日期在規定的保質期內,并符合需方要求;
d.其包裝、標簽、盛裝容器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有關規定;
e.數量:符合訂貨數量。
2.5化驗用藥品
a.生產廠家或供方有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
b.有合格證和出廠檢驗報告;
c.交貨日期在規定的保質期內,并符合需方要求;
d.其包裝、標簽、盛裝容器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有關規定;
e.外觀:無破損、無滲漏,藥品和包裝未被污染;
f.數量:符合訂貨數量。
2.6標簽、合格證、塑封
a.生產廠家或供方有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
b.外觀:無破損,所用材料、尺寸、厚度均符合本公司的要求,背膠不脫落、粘性好;
c.內容:圖案、文字清晰不重疊,不褪色,無錯別字,內容符合本公司的要求;
d.產品標簽應符合GB 7718的規定,標注:產品名稱、凈含量、制造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和標準號;
e.數量: 符合訂貨數量。
2.7包裝袋
a.生產廠家或供方有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
b.材料:所用材料無毒無味、材質均勻,無色透明,符合《食品衛生法》的要求;
c.無破損,抗拉強度均符合本公司的要求;
d.數量:符合訂貨數量。
3.檢驗方法和規則
3.1原水:每兩周檢測1次,每次取樣6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