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6327—1996 載重汽車輪胎強度試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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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
5 . 1 . 3 輪胎在試驗室溫度下至少停放 3h 。試驗室溫度為 18℃ ~ 36℃ 。
5 . 1 . 4 將停放后的輪胎氣壓重新調整到 5 . 1 . 2 規定的氣壓。
5 . 2 試驗步驟
5 . 2 . 1 將按 5 . 1 準備好的輪胎固定在試驗機上,沿輪胎胎面中心線取大致間隔相等的 5 個點(輪輞名義直徑 ≤10 英寸的輪胎取大致間隔相等的 3 個點)進行試驗。
5 . 2 . 2 壓頭垂直于胎面,并壓在靠近胎面圓周中心線的花紋塊上,避免壓入花紋溝中。
5 . 2 . 3 測量每個點輪胎破壞前瞬時的壓力和壓入深度(行程),或壓頭觸及輪輞的瞬時壓力和行程。在轉入下一個點試驗前校正氣壓。
5 . 2 . 4 采用自動計算破壞能裝置時,當達到規定的最小破壞能后,立即停止壓頭繼續壓入輪胎。
5 . 2 . 5 如果壓頭觸及輪輞,輪胎未壓穿,且未達到最小破壞能值,則此點視為達到最小破壞能。
5 . 2 . 6 試驗過程中,如果無內胎輪胎無法保持充氣壓力,允許裝入內胎。
5 . 2 . 7 用公式( 1 )計算各點( 5 . 2 . 5 點除外)的破壞能。
W =( F × P ) /2000 ………………………………………… ( 1 )
式中: W—— 破壞能, J ;
F —— 作用力, N ;
P —— 行程, mm 。
5 . 2 . 8 計算出各點的破壞能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該輪胎的破壞能。
5 . 3 試驗條件的允許偏差
除現行輪胎標準規定的允許偏差外,其他試驗條件的允許偏差:
a )充氣壓力為 ±10 kPa 。
b )力和位移指示器精度為滿刻度的 ±l %。
GB / T 6327—1996
前 言
本標準是根據日本工業標準 JIS D4230—1986 汽車輪胎強度試驗部分,對 GB / T 6327—86 《載重汽車輪胎強度試驗方法》進行修訂的,在主要技術內容上與該標準等效。
通過修訂盡可能使我國載重汽車輪胎質量性能的檢驗與國外先進標準靠攏,以盡快適應國際貿易、技術和經濟交流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