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 茶葉 NY/T288—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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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 綠色食品茶葉應貯于清潔、干燥、陰涼、無異氣味的茶葉倉庫中,倉庫周圍應無異氣污染。
8.3 運輸
8.3.1 運輸工具應清潔衛生,干燥,無異味。嚴禁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裝、混運。
8.3.2 運輸包裝應符合綠色食品茶葉的包裝規定,牢固、整潔、防潮。
8.3.3 運輸時應穩固、防潮、防雨、防曝曬。裝卸時應輕裝輕卸,防止碰撞。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
NY/T288—2002
綠色食品 茶葉
Green food—Tea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綠色食品茶葉的術語和定義、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貯藏和運輸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獲得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的茶葉產品。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5009.12 食品中鉛的測定方法
GB/T 5009.13 食品中銅的測定方法
GB/T 5009.19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殘留量的測定方法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機磷農藥殘留量的測定方法
GB 7718 食品標簽通用標準
GB/T 8302 茶 取樣
GB 9679 茶葉衛生標準
GB 11680 食品包裝用原紙衛生標準
GB 14876 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農藥殘留量的測定方法
GB/T 17332 食品中有機氯和擬除蟲菊酯類農藥多種殘留的測定
NY/T 391 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技術條件
NY/T 393 綠色食品 農藥使用準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綠色食品 green food
遵守可持續發展原則,按照特定生產方式生產,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無污染的安全、優質、營養類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