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良好操作規范(GMP—21CFR Part 110,參考譯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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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衛生間設施:每個生產加工企業必須為其員工提供足夠的、方便進出的衛生間設施。通過下列措施可以達到這一要求:
(1) 保持設施的干凈衛生。
(2) 在任何時候必須保持設施良好。
(3) 安裝自動關閉門。
(4) 衛生間的門不能直接開向食品裸露區域避免使食品受不潔空氣的污染,但是已采取其他措施防止這種污染的情況例外(如安裝雙重門或合理的氣流系統)。
5.洗手設施:洗手設施安裝的位置必須恰當、方便,同時必須提供適當溫度的流動水。只有滿足下列條件即可達到這一要求:
(1) 在生產加工區內的適當位置提供合理足夠的手清洗和消毒設施,按照良好衛生規范要求員工洗手和/或消毒。
(2) 做好有效洗手和消毒手的準備工作。
(3) 提供干手用的衛生(紙)巾或合適的烘干裝置。
(4) 洗手消毒設施,如供水閥(水龍頭等)的設計及結構應為非手動式,防止清潔消毒過的手再次受到污染。
(5) 設立簡明易懂的標語牌,提示負責加工未受保護的食品、食品包裝材料及食品接觸面的員工,在開始工作之前、每次離開工作崗位之后以及手可能被污染時,一定要洗手,并在適當的位置對手進行清洗消毒。這些標語牌可以貼在加工間及員工們可能接觸上述食品、材料或表面的所有區域。
(6) 存放廢料的容器結構及其維護須達到防止食品受污染的要求。
6.垃圾及廢料:垃圾及廢料必須適時運送、存放和清除,以減少氣味,盡量不使其招引害蟲或成為害蟲的藏身處或孽生地,并避免食品、食品接觸面、供水及地面受其污染。
C 分部—設備
110.40 設備及工器具
1.生產加工企業的所有設備和工器具,其設計、采用的材料和制作工藝,必須便于適當的清洗和維護,這些設備和工器具的設計、結構和使用,必須防止食品中潤滑劑、燃料、金屬碎片、污水或其他污染物的摻雜。在安裝和維修所有設備時必須考慮到,應便于設備及其鄰近位置的清洗。接觸食品的表面必須耐腐蝕。設備和工器具必須采用無毒的材料制成,在設計上應能耐受加工環境、食品本身以及清潔劑、消毒劑(如果可以使用)的侵蝕作用。必須維護好食品接觸面,防止食品受到任何有害物,包括未按標準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污染。
2.食品接觸面的接縫必須平滑,而且維護良好,以盡量減少食品顆粒、異物及有機物的堆積,將微生物生長繁殖的機會降低到最低限度。
3.食品加工、處理區域內不與食品接觸的設備必須安裝在合理的位置,以便于衛生清潔的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