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KE工廠認證培訓(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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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合理工資扣除的法規: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勞動者收取定金、保證金(物)或抵押金(物)。
3.16 允許的代扣除項目:
ü 用人單位代扣繳的個人所得稅。
ü 用人單位代扣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ü 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ü 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它費用。
3.17 不允許的扣除項目:
ü 押金、制服費
ü 過高的伙食費或住宿費。
ü 遲到或早退的罰金。
ü 未事先通知即休事假或病假的罰金。
3.18 工資支付法規: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3.19 最新《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
3.20 最佳運作
ü 所有工人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報酬應按標準工資的1.5、2、3倍計算。
ü 計件工(在勞動合同中列明)應至少獲得當地最低工資和加班報酬。
ü 工人的所有工作時間都應得到法定的報酬。
ü 計件工資率應當在生產前確定并公布。
ü 不應扣除或限制工人福利。
ü 工資單上應清楚列明所有款項,工廠應向工人介紹工資單內容。
3.21 常見問題:
ü 達不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要求。
ü 計件工人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ü 工人未獲得法定的加班工資。
ü 工廠按照實際工作日30天或31天(而非每月20.92天。深圳為31.75天)計算月工資工人的加班工資。
ü 扣款不合理
ü 工資未按要求保留
3.22 案例
案例一:小紅是一名計件工人,她今年3月份每天工作8小時,星期六4小時,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是574元。她的指標是每天80件、星期六40件,每件件資0.3元,外加全勤獎每月50元。這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如果她達到了當月指標,能得到多少工資?
案例二:小華是一名日薪制工人,國慶節沒加班,老板沒有付她工錢,因為她沒有加班。這是否合乎法律規定?如果她是一名月薪工人或計件工資工人,老板的做法是否合乎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