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貨和運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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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設立本程序以規范收貨和運輸動作來防止貨物丟失或非準許進入,滿足美國海關C-TPAT防恐要求。
2.0 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所有從事收貨和運輸的貨倉人員和司機以及其它相關工作人員。
3.0 職責
由貨倉部主管策劃和安排貨倉工作貨物運輸,具體運輸工作由司機人員承擔。
4.0 程序
4.1 收貨
4.1.1 所有物料由貨倉部和安全經理或指定代表人核對PMC發出的《采購單》,對無貨單物料一律拒收。
4.1.2 經核實的外來物料第一時間進入獨立的驗收區域。由IQC對物料進行質量檢驗,結果記錄于《IQC檢查報告》。
4.1.3 來貨數量必須符合《采購單》或《來貨單》的數量,對數量不符的物料貨色部應進行相應的調查,防止一切無貨單物料的進入或被偷竊強取導致物料丟失,嚴重的需向廠部或洋行舉報。
4.1.4 經IQC檢驗后,合格的來料貨物應存放于合格區內,分區擺放,并附上適當標識;物料的進出應記錄于《物料儲存記錄卡》,以便日后躍進追溯。
4.1.5 所有貨物的儲存環境必須有防盜防非法進入的門窗,并有貨倉管理員對物料進行調查并上報公司或客戶。
4.2 貨物運輸
4.2.1 有成品外運時,貨倉人員必檢驗司機的運輸通知并與船務部發出的指示(如《出貨通知書》、《托運單》、柜紙等)核實后,方能裝載貨物。
4.2.2 一般物料、半成品對外運輸需憑PMC或船務部出具的通知進行裝戴。
4.2.3 所有貨車集裝箱在裝載貨物前必須接受例行的車箱檢查并清潔干凈。如發現車門不嚴或車箱破亂及內有可疑物品或暗格,結果保留《車箱檢查記錄表》應向貨倉負責人提出拒絕給該類車箱裝載貨物。
4.2.4 在裝載區域裝載貨物時,需由安全經理或指定安全人員進行監控,未經許可人員或車輛不得進入該區域內。
4.2.5 貨物在裝載完畢應即時上鎖或使用一次性封條,于運輸單上填寫封條號碼,收貨方對運貨車輛進行檢驗是否在運輸的過程中被篡改過,如有異常應即時向廠部和客戶報告,商討有效的處理方案。
4.2.6 所有車輛由貨倉統一管理,客、貨車必須分區停泊,對貨車停車區域實施監控,禁止準許人員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