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產品CCC認證范本文件-關鍵元器件和材料的檢驗或驗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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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為明確驗證的條件、方法和要求,確保未經檢驗的采購物資能滿足使用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圍
適用于采購物資如原材料、關鍵元器件、零部件、外協件等的驗證。
3 職責
3.1 質檢部、生產經營部、物保部負責各自職責范圍內采購物資的驗證。
4 程序
4.1 采用驗證方式的條件:
a) 公司設有相應的檢驗手段或方法。
b) 公司設有相應的檢驗設備或采用檢驗的方法不經濟。
c) 沒有檢驗的必要(如零星采購的輔助物資)。
4.2 驗證的方法
4.2.1 公司允許采用的驗證方法有:
a) 試裝或試用。
b) 驗證供方出廠檢驗記錄。
c) 驗證供方的合格證、質保書或質保協議。
d) 驗證產品的外觀、包裝。
e) 驗證產品的商標或品牌。
4.2.2 采購物資類別與驗證方法的對應:
a) 對于重要物資只允許采用:試裝或試用,驗證供方出廠檢驗記錄。
b) 對于一般物資不允許采用:只驗證產品的商標或品牌。
c) 對于輔助物資允許采用;任意一種驗證方法。
注:采購物資的分類,公司的采購物資分為如下三類。
——重要物資:直接影響最終產品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導致顧客投訴的物資。
——一般物資:不影響使用性能或即使稍有影響但可采取措施予以彌補的物資。
——輔助物資:包裝配件及在生產過程中起輔助作用的物資,
4.3 驗證的執行和記錄要求
4.3.1 重要物資的驗證由質檢部進行,需要填寫《進貨驗證記錄》,采用試裝或試用的方法時,在試制產品的檢驗記錄表中需注明:“某采購物資驗證合格”,采用驗證供方出廠檢驗記錄的方法時,需要對事先規定的技術參數或性能指標進行驗證,逐一記錄在《進貨驗證記錄》中。
4.3.2 一般物資的驗證由質檢部或生產經營部進行,需填寫《進貨驗證記錄》.
4.3.3 輔助物資的驗證由倉庫進行,可填寫《進貨驗證記錄》或直接在入庫單據中簽名以示驗證合格。
4.3.4 質檢部負責編制《檢驗規程》,明確各類物資的驗證方法,授權驗證部門和記錄要求。
4.4 驗證方法補充說明
4.4.1 化工原材料的試用
4.4.1.1 本工廠不能直接進行理化檢驗的化工原材料,可采用小批量試用(試驗)的方法予以驗證。
4.4.1.2 需要進行小批量試驗的原材料必須在正確的配方、正確的工藝條件下制成工廠可以檢驗的(半)成品(試驗品),在正確的檢驗條件、方法下對相應的試驗品進行檢驗,通過試驗品的檢驗結論,驗證化工原材料是否合格。
4.4.1.3 由質檢部以書面形式明確需試驗的原材料制成何種(半)成品、選擇何種配方、工藝條件和檢驗方法以及原材料所需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