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的理解 第二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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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健康安全法規和其他要求是對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的重要依據,也就是說,擬定的風險控制措施必需考慮至少滿足職業健康安全法規和其他要求。另外,職業健康安全法規和其他要求也是危險源辨識的重要線索和依據。對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的結果可作為識別職業健康安全法規和其他要求的重要依據。
——組織在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時,需考慮對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的結果,即風險評價的結果和風險控制的效果。
——對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必需考慮組織內潛在的緊急情況,為應急準備和響應提供重要依據。
——對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是所有其他要素的重要輸入信息。對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包括以下三個過程:
①危險源辨識
危險源辨識就是識別出組織整個范圍內所有存在的危險源并確定每個危險源的特性的過程。組織在識別危險源時,除考慮組織自身員工的活動所帶來的危險源和風險外,還需考慮合同方人員和訪問者的活動、使用外部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所帶來的危險源和風險。組織內存在危險源的地方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
——組織的常規活動,如:正常的生產活動;
——組織的非常規活動,如:臨時搶修等;
——所有進入工作場所的人員的活動,包括合同方人員和訪問者的活動;
——工作場所內本織織的內部設施,如:組織內部的建筑物、生產:設備、物質等;
——工作場所內由外界所提供的設施,如,組織所租賃的建筑物、設備等。
究竟哪些是組織的危險源和職業健康安全風險,組織可以根據其現在和有關過去的活動、過程、產品和(或)服務相關的輸入和輸出而確定。另外,在具體確定哪些為組織的危險源和職業健康安全風險時,組織還可以從職業健康安全法規和其他要求中獲得線索。正是因為危險源影響職業健康和安全,所以職業健康安全法規和其他要求才對其加以規定和限制,反過來說,職業健康安全法規和其他要求加以規定和限制的設備、物質、活動等,就可能是組織必須加以重視的危險源和職業健康安全風險。
確定危險源的特性,就是確定危險源屬于哪類危險源、有何特性、帶來何種職業健康安全風險等。
值得注意的是:
——組織需確保危險源辨識具有主動性、前瞻性,而不是等到已經產生了事件或事故時再確定危險源;
——組織及其內部的每個人員應以全新的眼光和懷疑的態度對待危險源,因為過
于接近危險源的人員可能會對危險源視而不見,或者他們心存僥幸,認為尚無人員受到傷害而視風險微不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