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質量管理體系業(yè)績改進指南》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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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001—2000 質量管理體系 要求
8.5.2 糾正措施
組織應采取措施,以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再發(fā)生。糾正措施應與所遇到的不合格的影響程度相適應。
應編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規(guī)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評審不合格(包括顧客抱怨);
b)確定不合格的原因;
c)評價確保不合格不再發(fā)生的措施的需求;
d)確定和實施所需的措施;
e)記錄所采取措施的結果;
f)評審所采取的糾正措施。
8.5.3 損失的預防
管理者應當策劃如何減輕損失對組織產生的影響,以保持過程業(yè)績和產品性能。所策劃的損失的預防應當用于實現和支持過程、活動和產品,以確保相關方滿意。
為了有效和高效,對損失預防的策劃應當是系統(tǒng)的。這種策劃應當基于通過采取適宜方法(包括對以往數據的評價以判定趨勢)所獲得的數據,以及對組織業(yè)績和其產品性能相關的關鍵點,從而獲得以定量方式表達的數據。數據可來自:
——風險分析方法的應用,如故障模式和影響分析;
——顧客需求和期望的評審;
——市場分析;
——管理評審的輸出;
——數據分析的輸出;
——滿意程度的測量;
——過程測量;
——相關方信息來源的匯總系統(tǒng);
——有關質量管理體系的記錄;
——從以往經驗獲得的教訓;
——自我評定結果;
——提供運作條件失控的早期報警過程。
這種數據將為制定適于每個過程和產品的有效和高效的損失預防計劃以及確定優(yōu)先次序提供信息,以滿足相關方的需求和期望。
對損失預防計劃有效性和效率的評價結果應當是管理評審的輸出,并應當作為修改計劃和改進過程的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