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質量管理體系業績改進指南》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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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001—2000 質量管理體系 要求
8.4 數據分析
組織應確定、收集和分析適當的數據,以證實質量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和有效性,并評價在何處可以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這應包括來自監視和測量的結果以及其他有關來源的數據。
數據分析應提供以下有關方面的信息:
a)顧客滿意;
b)與產品要求的符合性;
c)過程和產品的特性及趨勢,包括采取預防措施的機會;
d)供方。
8.5 改進
8.5.1 總則
管理者應當不斷尋求對組織的過程的有效性和效率的改進,而不是等出現了問題才去尋找改進的機會。改進的范圍可從漸進的日常的持續改進,直至戰略突破性改進項目。組織應當建立識別和管理改進活動的過程。這些改進可能導致組織對產品或過程進行更改,直至對質量管理體系進行修正或對組織進行調整。
GB/T 19001—2000 質量管理體系 要求
8.5 改進
8.5.1 持續改進
組織應利用質量方針、質量目標、審核結果、數據分析、糾正和預防措施以及管理評審,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8.5.2 糾正措施
最高管理者應當確保將糾正措施作為改進的一種手段。糾正措施的策劃應當包括評價問題的重要性,并應當根據對運作成本、不合格成本、產品性能、可信性、安全性以及顧客和其他相關方滿意程度等方面的潛在影響來評價。組織應當吸收不同領域的人員參加糾正措施過程。當采取措施時,組織還應當強調過程的有效性和效率。并要對措施進行監視,以確保達到預期目標。在管理評審中應當考慮包含對糾正措施的評審。
為了制定糾正措施,組織應當確定信息的來源,收集信息,以確定需采取的糾正措施。所確定的糾正措施應當注重消除不合格的產生原因,以避免其再發生。糾正措施考慮的信息來源可包括:
——顧客抱怨;
——不合格報告;
——內部審核報告;
——管理評審的輸出;
——數據分析的輸出;
——滿意程度測量的輸出;
——有關質量管理體系的記錄;
——組織內人員;
——過程測量;
——自我評定結果。
確定不合格原因的方法有許多,包括由個人或委托糾正措施項目小組所做的分析。組織應當根據所考慮問題的影響來權衡在糾正措施方面的投資。
為了評價糾正措施的需求,以確保不合格不再重復發生,組織應當考慮對指定的執行糾正措施項目的人員提供適當的培訓。
適當時,組織應當將對不合格根本原因的分析納入糾正措施過程。不合格根本原因的分析結果應當在確定和采取糾正措施之前通過試驗來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