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玩具生產企業質量許可(注冊登記)審核要求
最近更新:2014/7/3 | 人氣: 9692
2.檢驗人員的數量是否滿足檢驗的需要(一般不少于5%)。
3.技術人員是否熟悉與產品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要求。
4.最終產品檢驗人員是否熟悉與產品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及操作要求,各工序檢驗人員是否熟悉本工序的產品要求和操作要求,是否能熟練操作。
5.技術人員、檢驗/驗證人員、關鍵工序/特殊工序操作人員是否得到了持續培訓。
3.產品實現
3.1*
企業應正確識別與產品有關的要求,以保證產品符合法律法規和顧客的要求。
1.企業是否收集了與產品要求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指令。
2.當顧客對產品的要求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時,企業是否與顧客進行了溝通并記錄,并采取相應措施,以使產品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3.對成交樣品(首件產品)是否進行了鑒定并記錄,鑒定內容是否包括了產品與法律法規要求的符合性。其安全衛生項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4.產品的圖紙(樣品)、工藝技術文件中的安全衛生項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3.2
企業應對產品實現過程進行策劃,確定產品實現所需的文件和資源,產品所要求的驗證、確認、監視、檢驗和試驗活動以及接收準則。
1.企業是否制定了工藝技術文件(樣品)和作業文件。
2.企業是否確定了各工序(特別是關鍵工序,特殊工序)的控制要求及產品要求。
3.企業是否確定了產品實現所需的檢查點,是否制定了產品的檢驗試驗/驗證的作業文件。
4.相關的技術文件、作業文件是否適宜與充分。
3.3*
企業應對生產過程實施控制。
1.各生產工序是否獲得了相應的技術文件(包括樣品)和作業文件。
2.各生產工序是否按相應的文件要求操作。
3.各生產工序的操作人員是否具有相應的資格。
4.各生產工序使用的設備是否適宜及完好。
5.各生產作業場所是否在規定的環境要求下作業。
6.是否對規定要求工序的工藝參數、產品特性加以監視和測量并記錄。
7.標識方法是否適宜,能否正確識別產品和檢驗狀態。在有可追溯性的要求時是否對產品進行了唯一性的標識。
8.是否對產品進行了適當的防護(特別是當可能影響產品安全衛生項目的符合性時)。
9.是否按產品放行規定和批準放行的權限放行產品。
3.4*
企業應建立并保持采購控制程序,確保采購的產品(外加工品)符合規定的采購要求。
1.企業是否建立并保持了采購控制程序和合格供方(外包方)名單。
2.是否均在合格供方(外包方)處采購,特別采購時是否按規定進行了批準。
3.是否制定了選擇、評價和重新評價供方(外包方)的準則,準則是否適宜與充分。